国有资产管理机构1993年8月4日,设立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资局),为副科级(局)行政机构,归口财政局。2001年下半年,体制改革,撤销国资局,成立统计评价股。2003年,改为国有资产办公室。2006年,改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至2010年,全市国有资产仍由市国资办管理,有工作人员3人。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1993年至2010年,市国资办共进行128起产权界定。其中: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合经营的5起;发生拍卖、兼并的3起;行政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120 起。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8年12月28日,市国资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对全市108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年检,检查个数达 100% ₀年检结果:资产总额14371万元,负债2472万元,国有资产总额11442万元。:1995年至2010 年,全市共进行128个单位的产权登记,其中企业单位20个.行政事业单位108个。
国有资产评估市国资办主要任务是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验证,同时下达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至2010年,共下达28个单位的资产评估确认书。
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国资局在1996年进行小范围试点和1997年进行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于1998年对31家城镇集体企业(其中市供销社系统10家,茨坪手工业联社1家,井冈山第二建筑公司1家,各乡镇企业19家)进行清产核资。1998年3月30日,市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下发《井冈山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由市财政局、工商局、经贸委、 地税局、国资局5家进行公告。公告清查时间为3月31日至10月31日。经过4月至9月初历时6 个月的工作,31家城镇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产权登记等) 全面完成。31家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234.31万元,负债合计2484. 89万元,所有者权益749. 42万元。 1997年年末,31家企业在册职工为1080人,各种收入合计2526. 90万元,实现利润为-39. 10万元 (亏损)。2010年,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16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其中行政单位59个,核资总额24097. 00万元;事业单位108 个,核资总额为46269. 00万元。
1999年6月11日,井冈山市政府下发《关于卬发井冈山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资局按照通知精神,对10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清查。重点是清查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 盘存的时间是:从1999年5月10日开始,至1999年8月10日结束。
产权转让2000年,市国资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井冈山市国有企业产权出让暂行办法》,由市政府下发文件。同年,市政府就建材企业集团下属的水泥厂、石灰厂、板材厂、预制件厂等4厂,实施整体产权转让,并授权市国资局进行拍卖和办理产权转移等事项。以市国资局为主的9人工作小组, 于1999年9月至2000年4月,进驻4厂进行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等工作的基础上确定转让底价。经过账务处理以后,4厂的资产总额为1128. 88万元,债务为1590. 62万元。产权转让合同书中约定,受让方应接收上述4厂职工,妥善安排,同时承担债务(主要是银行贷款)841. 00万元。经 2000年4月12日在市商贸宾馆3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乙方x x x中标,成交价为550. 00万元。后因乙方无力履行合同规定时间内的出让金付款,为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同年4月24日,经与受让方罗x X协商达成一致,仍以550. 00万元成交。之后,产权转让合同书由井冈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后并下达公证书。2000年5月23日,市国资局对市建材企业集团产权变更以井国资字〔2000〕10号文进行批复。此为井冈山市进行国营企业改制工作以来,第一次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实施企业产权转让。
2009年,市矿泉水厂拍卖收入32. 00万元,公务用车处置收入29. 90万元,两项合计61. 90万元。 2010年,罗浮大市场门店拍卖12间,收入21. 87万元;井冈山干部学院捐赠资产24. 90万元,公务用车处置收入10. 62万元。2009年至2010年,全市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合计119. 30万元。2000年至2010年,全市共进行28家企业的产权转让,成交额合计为12203. 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