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宏观管理政府引领1991年至1999年,井冈山市委、政府把强攻工业摆上重要议程,调动各方的积极因素,扶持引导工业快速健康发展。1996年3月15日,下发《强攻工业第一战役的实施意见》,改革、改组工业企业,放手发展民有、民营、民资企业。1997年2月25 口,根据吉安地委、行署《关于组织强攻工业第二战役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总结全市第一战役的基础上,研究强攻工业第二战役实施意见。
2001年2月1 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发展的决定》,确定工业主要增长点的指导思想,并提出“大发展、大提高”的方针,对工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2002年8月,市委发出《关于井冈山瓷城建设的实施意见),2003年1月25日,下发《强攻工业和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意见》, 2003年4月再次发出《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补充意见》,同年7月成立井冈山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任组长,下设井冈山市新城区工业园管委会、井冈山瓷城管委会, 市经委领导任主任。2003年至2008年,市委、市政府以现场办公形式,安排项目、资金,为工业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2009年1月26日,市委、市政府全面出台《关于2009年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确定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项目招商为主抓手,工业区为主战场,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产业群,不断提高工业经济投入产出的比重,实现工业强市,力争培植主营业务业务收超3亿元的支柱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骨干企业。2010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强化扩量提质,决战工业园区。一是发展低碳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力争1 ~2年内,陶瓷企业实现脱硫生产;二是抓好园区道路,水、电、通讯、绿化、亮化、管道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推动产业聚集,优化产品结构,把陶瓷产业区打造成中国井冈山日用瓷基地,把新城区工业园打造成生态丁-业园区。
优惠政策2003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新办非公有制企业,在手续上先上车、后买票;在建设资金上先举债、后算账;在政策上先让利、后平衡,先减免、后补偿;在管理上先繁荣、后规范,所有证照办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资金、税金、能源、流通领域等方面为工业企业放权、让利,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对招商落户到园区企业,鼓励“异地办厂、原地纳税”政策和“谁引进、谁得利、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按照“以资购地、以资招商、统一调配、卖地还款”的方法,狠抓工业园区建设, 促进规模工业企业的兴办和发展。2005年市委、市政府又提出,落实“土地节约化经营、产业链式化延伸、企业集群化组合、资源循环式利用”的工作思路,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井冈山市鼓励客商投资优惠政策》和《井冈山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等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发展。200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工业项目招商激励机制,加大对引进办丁业项目的奖励力度,对其引办、工业项目的规模、数量、科技含量与重点企业关联度等指标进行综合排位,设立一、二、三等奖,以资金奖励,把工业作为锻炼后备干部的主战场,大力提拔为工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2010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继续优化投资环境,放宽政策,要花大力气想办法、谋突破,让外来客商放心投资,安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