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造林1990年,井冈山市政府提出“两年消灭荒山,三年绿化全市”,当年完成造林836公顷,其中荒山造林816公顷,义务种植湿地松36378株,面积20公顷。1992年,井冈山市完成荒山造林1820公顷,建设笋竹两用林基地2000公顷,消灭荒山的目标基本实现并逐步向绿化迈进,森林覆盖率由1990年64. 30%提高到68. 00% ₒ 1990年,宁冈县造林1055公顷,干部义务造林14公顷,改造低产油茶林、低产笋竹两用地666公顷。至1993年,宁冈县造林3600公顷,幼林抚育12466公顷, 基本完成消灭荒山任务,并通过省地有关部门的验收。1994年,井冈山市造林200公顷,成为吉安地区消灭宜林荒山达标市,宁冈县造林250公顷。1996年,井冈山市实施“山上再造工程”,完成人工造林488公顷,其中新增竹业76公顷,果业100公顷,幼林抚育1800公顷。1999年,井冈山市新增人工造林100公顷,其中国有林80公顷,集体造林20公顷。2001年至2010年,全市人工造林7352公顷, 其中国有人工造林4856公顷,集体人工造林2496公顷。
迹地更新造林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进行人工更新造林。1990年至1992年,井冈山市完成迹地更新506. 60公顷。2003年10月,执行江西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厅《关于禁止炼山造林的紧急通知》,采伐迹地停止炼山造林。2004年起,全市实行采伐林木缴纳造林保证金制度,皆伐每亩或择伐2立方米,缴纳造林保证金150元,待造林完成验收合格后返还。2006年11月,根据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禁止炼山造林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规定:与邻县行政区域交界的毗邻山场、泰井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国道319线沿线两旁等山场禁止炼山,其余采伐迹地需炼山造林的单位或经营户,在炼山前5天提出申请,到当地林业工作站领取、填写《炼山造林申报表》,当地林业工作站实地踏查,乡镇政府审查同意,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并按每块山场1500元的标准缴纳炼山保证金方可炼山。至2010年,井冈山市迹地更新造林面积达4106. 00公顷。
山下造林2001年,市林业部门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山下林业的号召,充分挖掘土地资源,将林业建设从山上向山下推移,对集中连片的坡地和滩涂地、零星的“四旁”地进行规划。是年,市林业局在拿山乡、厦坪镇进行山下林业建设试点,面积20公顷,种植苦楝和大叶杨等30000株, 年终通过市林业局验收,成活率达95%。2002年,山下造林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市林业局抽调技术骨干人员组成山下造林建设外业调查组,对实施地块进行外业调查、编制作业设计。是年,选中 “中潜三号”杨树为造林树种,在山下造林建设规划区域实施造林,完成集中连片100公顷,零星造林 30公顷,经年终验收,造林成活率达90%,并建立相应的山下造林档案。2003年,山下造林建设地块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范畴。
义务植树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民义务植树渐趋制度化。1995年2月,井冈山市和宁冈县的财政局、物价局、绿化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规定凡在市县境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及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等,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每人每年完成义务植树4株。每年3月 12日的植树节前后,城乡各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城镇街道、公路两旁,机关院内义务植树,改善生态环境,2000年至2010年,全市义务植树面积1813公顷,共计278万株。
城镇绿化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城镇绿化逐渐向规模化,园林化方向发展。1996年,井冈山市和宁冈县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制定县城绿化计划,在县城主要街道两旁及各机关单位院内进行绿化,绿化的树种主要有:法国梧桐、水杉、香樟、小叶女贞、塔柏、雪松、含笑、茶花等。1999年,井冈山市获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市。宁冈县对城镇街道两旁绿化树进行改造,全部改种香樟。随着城镇规模的拓展延伸,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城镇绿化、美化与基础建设同步发展,城市绿化、 美化水平逐年提高,城镇绿化采取拆墙建绿、拆围透绿、立体绿化、居住小区绿化等措施,提高绿视率, 丰富城市景观。2000年后,市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联合对新城区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进行总体规划,投资1898万元,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2010年,新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3 %,绿地率53% , 绿化树种主要有香樟、四季桂、金叶女贞、杜鹃、瓜子黄杨、枫香、乌梅等常绿树。
飞机播种造林井冈山市和宁冈县有1000米以上海拔的荒山1500公顷,土层簿、植苗造林成效低。1996、1997年进行飞机播种造林2次,1996年飞播造林8架次,总飞播造林面积3000公顷。飞播结束后,井冈山市和宁冈县林业局与播区乡镇、村签订管护协议,由乡镇、村组织专人护林,林业局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2001年,国家林业局飞播造林检查组到井冈山市检查2次飞播成果,检查结果良好。
“一大四小”绿化造林2008年下半年,井冈山市启动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到2010年达到63%的大目标,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包括县城、设区市城市、省城)、乡镇政府所在地、村级和农村自然村闲置土地以及公路、铁路沿线等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裸露地等四种小区域绿化工作”即“一大四小”绿化造林工程。在实施“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中重点是打造通道绿化精品和创建花海工程。为此,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落实造林任务,到乡镇、村督促检查造林进度,并将 “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任务指标列为考核点。考核前五名的乡镇、场和有关单位由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考核后2名的乡镇、场和有关单位,须写出书面说明;未完成造林绿化“ 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的乡镇、场和有关单位,取消其当年综合考评的评先、评优资格。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市、 各乡镇都制定相应的措施,将造林用地落到实处。井冈山市林场采取与村组联营形式,落实荒滩荒地面积200. 00公顷。在泰井高速公路沿线生态景观带建设中,采用分户租赁形式,解决造林用地问题。 对被租赁土地的农民给予每亩每年210千克稻谷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在县、乡道路两侧造林中,为提高造林质量,便于今后管护,采取由市林业局提供苗木,市交通局出资每株4元,林农出工负责打穴、栽种、包活,产权归林农所有的新思路造林,保护和调动林农造林积极性。为做好“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苗木供应工作,市林业局与省苗木质量监督组核查认定的苗木供应点签订购苗合同。全市投入2. 51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1. 36万元,购进调运杨树苗7. 00万株,泡桐苗2. 00万株,红心杉苗28. 90万株,杜英0. 56万株,桂花0. 48万株,樟树0. 70万株,油茶苗15. 00万株。至2010年年底,全市造林面积完成6646. 70公顷,占计划面积的188. 10% ₒ其中:山上造林面积完成4933.31公顷,占计划的241. 00% ;山下造林面积完成1713. 32公顷,占计划的115. 20%。杨树造林整地166. 60 公顷,完成造林113. 00公顷,泡桐到苗2. 00万株,造林73. 00公顷,陈山红心杉造林313. 30公顷,樟树造林160. 00公顷,杜英造林93. 31公顷。
中幼林抚育建设工程2008年,用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在长坪林场实施中幼林抚育工程,实施面积1894. 00公顷。2009年中央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完成森林抚育面积333.41公顷。2010 年中央财政资金投入80万元,完成森林抚育面积533. 50公顷。
封山育林1998年起,井冈山市、宁冈县分别成立封山育林领导小组,把封山育林纳入乡镇造林绿化责任考核内容。各乡镇场建立健全管护机构,有计划地实施封山育林,做到造封并举,造一块、封一块、成林一块。两地林业局对封山育林作出具体规划,确定封山范围为重点在国道、省道两旁和飞播林地、新造林地、幼林地、疏林地以及封禁后能天然下种更新的林地。在组织形式上,乡镇场的封山育林由各单位自封自管,县城附近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合作封山。至2010年,全市建立乡镇场级护林组织17个,村级106个,有专、兼职护林员243人,封山育林面积3076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