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管理井冈山市城区拆迁管理工作由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负责,2001年,为做好新城区的拆迁工作,制定《井冈山市新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02年,完成城区房屋拆迁面积4. 3万平方米。 2003年,加大城区拆迁管理力度,转发《吉安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宣传《江西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监督拆迁面积3. 5万平方米。
2004年,为加强拆迁管理工作,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凡在市境内房地产开发、公路建设等项目涉及房屋拆迁的工程,各拆迁部门必须持项目拆迁计划,拆迁安置方案以及城市规划手续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审批,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持证拆迁,同年,监督房屋拆迁面积2. 00万平方米。市房产局选派专业评估及测量技术人员,参加泰井高速公路、吉井铁路和衡茶吉铁路及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等重点匸程拆迁评估工作。1997年至2010年,全市拆迁房屋面积14. 16万平方米。
产权产籍管理1999年,为加强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井冈山市房地产管理局选派2人前往广东韶关等地参加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同年,成立档案室,购买档案密集架,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借阅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房地产档案的管理。市房地产管理局从各部门抽调人员集中整理归集档案,立卷各类档案7085卷,归集产权档案5471卷。1999年,井冈山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获江西省二级产权管理达标单位。
县市合并后,2002年,在全市开展一次房屋所有权换(验)证工作,同时使用建设部统一房屋产权新证。办理房屋所有权换(验)证2900本,房屋换(验)证面积36万平方米。通过换(验)证工作,有效地对全市房屋产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2003年,成立房地产测绘站,负责全市房地产产籍,房屋测绘,配合房地产交易所(发证办)实施产权管理。
2008年,为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由市房地产交易所(发证办)与档案室、房地产测绘站共同实施房屋产权发证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在房产局内部组建房地产信息中心,开设井冈山市房地产信息网,构建房地产信息交易发证服务一体化平台。
至2010年年底,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12326宗,转移登记12326宗,变更登记1780宗,他项权利登记5675宗;核发产权证书19000本,建立产权产籍档案19000卷。
物业管理1997年起,成立井冈山市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从市房地产管理局南湖宾馆人员中调剂,对西林苑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同年,制定印发《井冈山市西林苑物业管理试行规定》,实行全封闭式物业管理,物业收费标准每月12.00元。随着东山苑安居工程顺利交付,又在东山苑安居工程实施物业管理。县市合并后,2001年,对茨坪天街广场,一批旅游公寓相继建成后,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制定《井冈山市旅游公寓管理规定》,先后成立天街业主委员会,管理天街商业广场物业管理。 2005年,为加强新城区物业管理,协助开发商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工作。随着行政机关下迁新城区,市房产局指导开发商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各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005年至2010年,住宅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0. 30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0. 60元。规范新城区物业管理,各住宅小区均有物业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