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4300 |
| 颗粒名称: | 普查 |
| 分类号: | F592.3 |
| 页数: | 1 |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初期,各级人民政府对风景名胜不够重视,但对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十分重视。20世纪 50 ~ 60年代,各县(市)文物资源管理工作由县(市)文教局兼管,70年代改由县(市)文化馆(博物馆) 兼理。此后,各县(市)先后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或文物普查办公室,并对境内文物资源进行全面普查。70年代末以后,各地在加强对文物普查的基础上,也对境内风景名胜进行深入调查与考察。多年来,经过地、县(市)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普查,查明全区有风景名胜、历史遗址、革命旧址共1200 多处,其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2处。 |
| 关键词: | 普查 资源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