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4298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 分类号: | F592.3 |
| 页数: | 2 |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无专司旅游管理的职能机构。新中国建立初期,地、县(市)旅游管理工作均由当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侨务办公室兼管,直至 20世纪80年代后期。1988年8月,吉安市旅游局成立;10月,井冈山市旅游局成立。1989年4月,吉安地区旅游局成立,副县级单位,与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5人; 5月,宁冈县旅游局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吉安地区旅游局独立建制后,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科、计划财务科,事业编制16人。2000年,井冈山市荣获首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点)荣誉称号,并获得省颁发的荣誉证书和标志牌;吉安市旅游局获省授予的接待入境旅游良好单位光荣称号。至2000年底,全区有县级旅游局1 个,正科级旅游局10个。 |
| 关键词: | 旅游管理 管理机构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