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报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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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420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报刊管理
分类号: G216
页数: 5
摘要: 管理机构清末以前,境内无报刊出版,也无报刊管理机构。从事图书岀版管理的,主要是府、县官署和各级儒学、书院及盐运司等。清同治十一年始设江西官书局,为省级图书岀版及出版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出版事业,由国民党各级党部、各级国民政府实施总的管理。年11月,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吉安成立办事处。参与管理书刊出版发行和查禁书刊的部门还有各级民政厅局、新闻检查所、 邮电检查所、宪兵队、警察局、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法院等。境内苏维埃地区的岀版事业,初期多由各级苏维埃政府、群众团体和军队自行管理。同年12月,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刊物的领导和管理。
关键词: 报刊 管理

内容

管理机构清末以前,境内无报刊出版,也无报刊管理机构。从事图书岀版管理的,主要是府、县官署和各级儒学、书院及盐运司等。清同治十一年(1872)始设江西官书局,为省级图书岀版及出版管理机构。府、县级的出版管理,仍是府、县官署和各级儒学、书院。
  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出版事业,由国民党各级党部、各级国民政府实施总的管理。直接管理机构是国民党各级党部宣传部、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1938年在泰和成立,1941年改名为图书杂志审查处)及其遍布各地的审查网。193。年11月,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吉安成立办事处。1941年在吉安、万安等县设图书杂志审查分处,由县政府核拨经费;未设分处的各县,由县政府指定专人办理检查、 取缔书店、印刷所的工作。参与管理书刊出版发行和查禁书刊的部门还有各级民政厅局、新闻检查所、 邮电检查所、宪兵队、警察局、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法院等。
  境内苏维埃地区的岀版事业,初期多由各级苏维埃政府、群众团体和军队自行管理。1930年10月, 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在吉安城区成立,由省苏维埃政府文化部负责各类教科书的编辑、出版和处理、保管各地送来的新旧书籍。
  新中国建立后,省一级的出版管理机构,先后设立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江西省政府新闻出版处、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新华书店、江西人民岀版社、江西省出版事业管理局、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版权局等。吉安地区和各县(市)未设专门的出版管理机构,主要由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文化局负责。
  书刊市场管理唐贞观二十年(646),吉州司法官吉辩发现一本《三皇经》,送朝廷刑部审查,刑部认为该书“语妖妄”。唐太宗李世民下令销毁,并谕称其文字既不可传,又语妖妄,宜除之……诸道观及百姓人家有此文者,勒送除毁。
  南宋绍兴二十四年(1154),高宗赵构被奏章煽动,以《论语讲解》危害国家政教为由,下令统统毁版。 此后,焚书毁版事渐渐扩大到各地。凡地方刊行的涉及所谓“异端邪说”的书籍,统统销毁。
  元代,主要查禁那些直接鼓动百姓造反的天文、图谶、阴阳之类的所谓“妖书” O明代永乐元年(1403),新没练子宁因失言遭横祸,其诗文全被焚毁。泰和周是修因忠于建文帝朱允蚊,成祖朱棣废建文帝自称帝后,将周是修所著《诗谱》、《论语类编》、《广衍太极图》、《纲常懿范》、《进思集》、《刍芜集》焚毁。万安罗学渊编了一部《大明易览》,文中有嘲丑妇、咏动物的内容,英宗朱祁镇认为是对皇帝尊严的亵渎,书被查禁,人也差点被处以死刑。
  清代前期,禁书常与文字狱结合在一起,集中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重在压制汉人的民族意识,后一阶段重在加强专制政治。在清朝,江西被焚毁的书籍达413部,涉及吉安境域内的有:永新刘定之著《十科策略》10卷,谭殼著《寸玉集》,庐陵自非和尚(俗名邓凯)著《也是录》, 李灼著《万青草堂藏书》,永丰余祚征著《文斋文集》11卷,泰和贺朝任著《一得录》等。民国初年,北洋政府重点查禁反对北洋军阀的和共产党办的图书、报刊。1923年3月,万安县青年学会主办、中共党员张世熙主编的期刊《万安青年》被查禁o 1927年国民政府建立后,主要是查禁中共和共青团的出版物、宣传抗日救亡的进步图书和报刊、宣传马列主义的著作以及反对国民党右派的文章。1927年6月,万安聚华书店被查封,经理被逮捕。1939年3月,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吉安查禁 《现代中国革命运动史》。当时被取缔的书刊还有《思想方法论》、《逻辑与逻辑学》、《逻辑与逻辑术》、 《斯大林言论选辑》、《中国不之论》、《抗战期中之民生问题》、《活跃的肤施》、《三民主义读书》等。同年 6月15日,生活书店吉安分店被查封。12月,江西省图书馆在泰和举办“战时新闻报纸杂志巡回展览会”,经审查,《抗战月报》、《尖兵半月刊》、《战地文化》被查扣。1940年,被查禁的书刊有《妇声》、《动员旬刊》、《抗战月报》、《抗敌后援》等80余种。从1941年7月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每年被查禁的图书报刊达几十种。抗日战争胜利后到1949年,国民党吉安地方当局任意查禁、扣压图书报刊,捣毁书店,邮政部门任意没收进步书刊,致使大批图书报刊被毁。
  新中国建立初期,图书市场管理的重点是清理旧中国出版的反动、淫秽、荒诞的书刊,对私营出版、 印刷、发行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间,主要是制止滥编滥印毛泽东著作、画像、语录。 70年代末以前,在“左”的思想影响下,许多内容较好、艺术水平较高的古典名著也不准重印,禁止阅读。 70年代末以后,图书市场管理的任务主要是处理非法出版物,扫除宣扬淫秽、凶杀、荒诞的古旧读本和言情读物,查禁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违背社会主义方向的书刊。
  报纸、期刊登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朝廷设立印刷总局管理报刊,各地出版报纸刊物须呈报印刷总局注册,未经注册印刷出版物以犯法论处。光绪三十三年,报刊注册登记由巡警所负责。
  1930年,各地报刊由国民党江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宣传部审核备案。1934年,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成立,规定各地岀版图书杂志须经其审查批准后由内政部注册。1941年9月,江西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统计,全省经登记注册的报刊有78种,其中省会泰和有36种,吉安有7种,遂川有2种。 境内共有45种,占全省的57. 7% o 1948年9月,报纸杂志的登记管理分级负责,在中央为内政部,在省为民政厅,在县市为县市政府。
  新中国建立后,各地大兴办刊之风。40年代末到50年代末,吉安专区先后出版的报纸,专区一级的有:《吉安日报》、《群众报》、《井冈山报》;县(市)级的有:《吉安市报》、《广播新闻》、《吉安报》、《吉水报》、《峡江报》、《新干报》、《永丰报》、《泰和报》、《遂川报》、《万安报》、《安福报》、《永新报》、《莲花报》 等。此外,许多县的县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文化馆、县文联等单位还办过《调查研究》、《农村简报》、 《情况交流》、《X x通讯》、《工作研究》、《X x文艺》之类的内部刊物。这些县一级的报纸、刊物,大多未办理申请登记手续。1953年3月,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成立,调整机关报刊。1955年5月10日,省委宣传部通知:区党委、地委以下单位一般不出内部刊物,如果申请出版刊物,由区党委、地委考虑决定,不必报省审批。1959年3月,省委宣传部决定:专区一级可以公开出版一种报纸、一种综合性刊物;县一级只出县报;任务单位出版未经批准的报纸刊物,文化部门不予办理登记,印刷厂不得承印,邮电部门不得发行。是年,区内专区一级的报纸仅保留《井冈山报》;县级出版的报纸除《吉水报》延至1961年停刊外, 余均已停刊;县级出版的刊物也大多停刊。“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登记工作混乱,《井冈山报》一度停刊。
  1981年,省委宣传部颁布《江西省出版管理暂行办法》。同年12月,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刊物的领导和管理。当时,由地区群众艺术馆主办的《井冈山花》、《群众文艺》、《井冈歌声》以及由江西师范学院井冈山分院主办的《院报》和随后改名为吉安师范专科学校主办的《学报》均按《暂行办法》 和中宣部通知要求,经出版管理部门登记注册。1989年10月,省委宣传部、省出版事业管理局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联合召开全省压缩整顿报刊工作会议,部署压缩整顿报刊工作。 经压缩整顿后,吉安地区继续出版的报刊有《井冈山报》、《吉安师专学报》、《吉安政协》(政协江西省委吉安地区工委办公室主办)、《井冈论坛》(中共吉安地委党校主办),县(市)级基本没有出版报刊。1991 年2月12日,省出版事业管理局责令《井冈歌声》停刊整顿。《井冈歌声)1991年第4、5期合刊——《渴望》专辑,在湖北印刷5万册,违犯国家现行期刊管理办法。1997年10月,由中共吉安地委、吉安地区行署主办,地委政策研究室承办的《登攀》创刊。该刊经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刊号为赣内字第2047号。 1998年,根据有关部门对出版物进行整顿、压缩的要求,地委党校主办的《井冈论坛》停刊。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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