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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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420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分类号: G216
页数: 5
摘要: 管理机构清末以前,境内无报刊出版,也无报刊管理机构。从事图书岀版管理的,主要是府、县官署和各级儒学、书院及盐运司等。清同治十一年始设江西官书局,为省级图书岀版及出版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出版事业,由国民党各级党部、各级国民政府实施总的管理。年11月,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吉安成立办事处。参与管理书刊出版发行和查禁书刊的部门还有各级民政厅局、新闻检查所、 邮电检查所、宪兵队、警察局、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法院等。境内苏维埃地区的岀版事业,初期多由各级苏维埃政府、群众团体和军队自行管理。同年12月,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刊物的领导和管理。
关键词: 报纸 管理

内容

管理机构清末以前,境内无报刊出版,也无报刊管理机构。从事图书岀版管理的,主要是府、县官署和各级儒学、书院及盐运司等。清同治十一年(1872)始设江西官书局,为省级图书岀版及出版管理机构。府、县级的出版管理,仍是府、县官署和各级儒学、书院。
  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出版事业,由国民党各级党部、各级国民政府实施总的管理。直接管理机构是国民党各级党部宣传部、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1938年在泰和成立,1941年改名为图书杂志审查处)及其遍布各地的审查网。193。年11月,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吉安成立办事处。1941年在吉安、万安等县设图书杂志审查分处,由县政府核拨经费;未设分处的各县,由县政府指定专人办理检查、 取缔书店、印刷所的工作。参与管理书刊出版发行和查禁书刊的部门还有各级民政厅局、新闻检查所、 邮电检查所、宪兵队、警察局、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法院等。
  境内苏维埃地区的岀版事业,初期多由各级苏维埃政府、群众团体和军队自行管理。1930年10月, 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在吉安城区成立,由省苏维埃政府文化部负责各类教科书的编辑、出版和处理、保管各地送来的新旧书籍。
  新中国建立后,省一级的出版管理机构,先后设立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江西省政府新闻出版处、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新华书店、江西人民岀版社、江西省出版事业管理局、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版权局等。吉安地区和各县(市)未设专门的出版管理机构,主要由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文化局负责。
  书刊市场管理唐贞观二十年(646),吉州司法官吉辩发现一本《三皇经》,送朝廷刑部审查,刑部认为该书“语妖妄”。唐太宗李世民下令销毁,并谕称其文字既不可传,又语妖妄,宜除之……诸道观及百姓人家有此文者,勒送除毁。
  南宋绍兴二十四年(1154),高宗赵构被奏章煽动,以《论语讲解》危害国家政教为由,下令统统毁版。 此后,焚书毁版事渐渐扩大到各地。凡地方刊行的涉及所谓“异端邪说”的书籍,统统销毁。
  元代,主要查禁那些直接鼓动百姓造反的天文、图谶、阴阳之类的所谓“妖书” O明代永乐元年(1403),新没练子宁因失言遭横祸,其诗文全被焚毁。泰和周是修因忠于建文帝朱允蚊,成祖朱棣废建文帝自称帝后,将周是修所著《诗谱》、《论语类编》、《广衍太极图》、《纲常懿范》、《进思集》、《刍芜集》焚毁。万安罗学渊编了一部《大明易览》,文中有嘲丑妇、咏动物的内容,英宗朱祁镇认为是对皇帝尊严的亵渎,书被查禁,人也差点被处以死刑。
  清代前期,禁书常与文字狱结合在一起,集中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重在压制汉人的民族意识,后一阶段重在加强专制政治。在清朝,江西被焚毁的书籍达413部,涉及吉安境域内的有:永新刘定之著《十科策略》10卷,谭殼著《寸玉集》,庐陵自非和尚(俗名邓凯)著《也是录》, 李灼著《万青草堂藏书》,永丰余祚征著《文斋文集》11卷,泰和贺朝任著《一得录》等。民国初年,北洋政府重点查禁反对北洋军阀的和共产党办的图书、报刊。1923年3月,万安县青年学会主办、中共党员张世熙主编的期刊《万安青年》被查禁o 1927年国民政府建立后,主要是查禁中共和共青团的出版物、宣传抗日救亡的进步图书和报刊、宣传马列主义的著作以及反对国民党右派的文章。1927年6月,万安聚华书店被查封,经理被逮捕。1939年3月,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吉安查禁 《现代中国革命运动史》。当时被取缔的书刊还有《思想方法论》、《逻辑与逻辑学》、《逻辑与逻辑术》、 《斯大林言论选辑》、《中国不之论》、《抗战期中之民生问题》、《活跃的肤施》、《三民主义读书》等。同年 6月15日,生活书店吉安分店被查封。12月,江西省图书馆在泰和举办“战时新闻报纸杂志巡回展览会”,经审查,《抗战月报》、《尖兵半月刊》、《战地文化》被查扣。1940年,被查禁的书刊有《妇声》、《动员旬刊》、《抗战月报》、《抗敌后援》等80余种。从1941年7月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每年被查禁的图书报刊达几十种。抗日战争胜利后到1949年,国民党吉安地方当局任意查禁、扣压图书报刊,捣毁书店,邮政部门任意没收进步书刊,致使大批图书报刊被毁。
  新中国建立初期,图书市场管理的重点是清理旧中国出版的反动、淫秽、荒诞的书刊,对私营出版、 印刷、发行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间,主要是制止滥编滥印毛泽东著作、画像、语录。 70年代末以前,在“左”的思想影响下,许多内容较好、艺术水平较高的古典名著也不准重印,禁止阅读。 70年代末以后,图书市场管理的任务主要是处理非法出版物,扫除宣扬淫秽、凶杀、荒诞的古旧读本和言情读物,查禁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违背社会主义方向的书刊。
  报纸、期刊登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朝廷设立印刷总局管理报刊,各地出版报纸刊物须呈报印刷总局注册,未经注册印刷出版物以犯法论处。光绪三十三年,报刊注册登记由巡警所负责。
  1930年,各地报刊由国民党江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宣传部审核备案。1934年,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成立,规定各地岀版图书杂志须经其审查批准后由内政部注册。1941年9月,江西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统计,全省经登记注册的报刊有78种,其中省会泰和有36种,吉安有7种,遂川有2种。 境内共有45种,占全省的57. 7% o 1948年9月,报纸杂志的登记管理分级负责,在中央为内政部,在省为民政厅,在县市为县市政府。
  新中国建立后,各地大兴办刊之风。40年代末到50年代末,吉安专区先后出版的报纸,专区一级的有:《吉安日报》、《群众报》、《井冈山报》;县(市)级的有:《吉安市报》、《广播新闻》、《吉安报》、《吉水报》、《峡江报》、《新干报》、《永丰报》、《泰和报》、《遂川报》、《万安报》、《安福报》、《永新报》、《莲花报》 等。此外,许多县的县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文化馆、县文联等单位还办过《调查研究》、《农村简报》、 《情况交流》、《X x通讯》、《工作研究》、《X x文艺》之类的内部刊物。这些县一级的报纸、刊物,大多未办理申请登记手续。1953年3月,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成立,调整机关报刊。1955年5月10日,省委宣传部通知:区党委、地委以下单位一般不出内部刊物,如果申请出版刊物,由区党委、地委考虑决定,不必报省审批。1959年3月,省委宣传部决定:专区一级可以公开出版一种报纸、一种综合性刊物;县一级只出县报;任务单位出版未经批准的报纸刊物,文化部门不予办理登记,印刷厂不得承印,邮电部门不得发行。是年,区内专区一级的报纸仅保留《井冈山报》;县级出版的报纸除《吉水报》延至1961年停刊外, 余均已停刊;县级出版的刊物也大多停刊。“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登记工作混乱,《井冈山报》一度停刊。
  1981年,省委宣传部颁布《江西省出版管理暂行办法》。同年12月,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刊物的领导和管理。当时,由地区群众艺术馆主办的《井冈山花》、《群众文艺》、《井冈歌声》以及由江西师范学院井冈山分院主办的《院报》和随后改名为吉安师范专科学校主办的《学报》均按《暂行办法》 和中宣部通知要求,经出版管理部门登记注册。1989年10月,省委宣传部、省出版事业管理局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联合召开全省压缩整顿报刊工作会议,部署压缩整顿报刊工作。 经压缩整顿后,吉安地区继续出版的报刊有《井冈山报》、《吉安师专学报》、《吉安政协》(政协江西省委吉安地区工委办公室主办)、《井冈论坛》(中共吉安地委党校主办),县(市)级基本没有出版报刊。1991 年2月12日,省出版事业管理局责令《井冈歌声》停刊整顿。《井冈歌声)1991年第4、5期合刊——《渴望》专辑,在湖北印刷5万册,违犯国家现行期刊管理办法。1997年10月,由中共吉安地委、吉安地区行署主办,地委政策研究室承办的《登攀》创刊。该刊经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刊号为赣内字第2047号。 1998年,根据有关部门对出版物进行整顿、压缩的要求,地委党校主办的《井冈论坛》停刊。
  第二节广播电视管理频率、频道审批 ”吉安地区地、县(市)两级电视台、电视差转台使用的频道和调频广播使用的频率的审批,是由使用单位先向地、县(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报,县(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再分别向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省广播电视厅报批。5瓦及以下频率由地区无线电管委会审批,5 ~50瓦频率由地、县(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报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审批,50瓦以上频率由省广播电视厅报送国家广播电视电影部审批。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厅本着互不干扰的原则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频率频道(包括广播发射机功率)都必须通过主管部门批准。全区13个县(市)调频广播频率在87 - 108兆赫之间。
  农村广播网管理按县、乡、村、户四级办广播的原则,实行分级维护管理。县至乡的专线及县城线路由县广播电视局、县广播站统一管理,人员、工资由县站统一调配和支付,事业建设由县局统一规划、维护。乡至村,村至户的线路、喇叭由乡、村共同管理、维护。乡设机线员1〜2人,工资由乡(镇)财政支给。村设不脱产机线员1名,工资由每户缴交的维护费中支给或采取记误工工资的办法解决。县至乡广播专线实行“定人员、定专线、定维护规格”的“三定”责任制,定期组织互检,奖勤罚懒。乡以下专线维护,定期由乡机线员集中村机线员全面检查,重点维修。入户喇叭一般由村机线员包修,乡机线员进行技术辅导。
  审稿、验听和值班制度全区广电局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坚持和完善三级审稿、审片制度,节目重播、重审制度,监听、监看制度,有线电视节目统一供片制度。地、县(市)广播站、电台播出的稿件与节目实行三级审稿、审带 (录音带)制度,即台、局、部三级审稿。记者或通讯员向广播站(台)发稿,广播站(台)编播组进行稿件登记,经台领导审稿,再送广播电视局局长审阅、签发,重要新闻稿件、言论或节目要送地、县(市)宣传部或主管领导审阅、签发。三级审稿、审带的主要内容:节目、稿件思想内容、舆论导向正确,文句流畅,符合规范,节目制作精细,听视效果好,语音清晰。
  验听主要是对录制好的广播节目在播岀前验听录音.当天播出的录音稿件,一般稿件自行验听,重要新闻或稿件编播组长或请有关领导参加验听,发现差错或效果不好当即重录。验听时要检验播音员吐字是否清楚、准确,音调是否有感情和有轻重快慢;特别是录音报道和配乐报道,音乐选择是否与题吻合,是否有喧宾夺主、混杂现象。直播前要进行验听,直播必须做到:定稿后抄写清楚,文字端正,标点正确,使播音员播音时一目了然,减少和防止差错。直播前,播音员要熟读稿件,理解内容。
  值班制度规定,要按时播音,不得迟播、早播或中断广播;防止错转敌台;开、关机和试机按规章程序进行;播出中坚持巡机记录,注意监听播出效果;正常播音时间,非播音员、机线员不能擅自进入播音室和机房;沉着、果断处理故障,对重大故障要及时召开会议,查找原因,总结教训,严肃处理。
  技术管理制度地区和各县(市)广播台(站)制订了一整套技术管理制度:《广播电台、电视台机房值班制度》、《机房安全制度》、《关于保护广播电台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约》等。机房值班制度规定,头班值机人员提前半小时进入机房,在规定播出时间前预热灯丝,3分钟前试开高压,并与收信房联系,半分钟前开启高压;接班时要提前io分钟进入机房,认真办理交接班手续,检查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确保正常开播;广播进行期间,机务员、播音员共同值机,及时查看机器运行情况,保证按规定技术指标运行,认真监听监视,保证优质安全播放,杜绝事故发生;播音结束,机务员要认真填写机务日志等。 机房安全制度规定,机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机房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进入机房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各项设备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应修复或及时报告领导;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机房等’机房设备,固定1名技工专管维修、保养工作;半年大检修一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1989年9月,地区广播电视局规定,地区和各县(市)广播台(站)除播出稿件和节目归档外,还正式建立广播技术档案,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设立档案专柜,制订了查阅档案、借出和使用仪器设备的制度。
  2000年,全区地、县(市)广电局重点加强了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特别是对小型家庭卫星天线的管理。查处了乱播乱放、偷盗信号和非法安装、收视境外电视节目等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第三节音像市场管理音像发行1984年10月,省广播电视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经营性录像放映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k 1986年,吉安地区音像发行由地区广播器材公司管理和经营。 1987年,转由地区广播电视局宣传科管理和经营。1989年5月,成立地区广播电视局音像发行站,同年成立音像管理科,与音像发行站合署办公,经营录像带出租,兼营录音带盒批发、零售。1996年,音像发行站转由有线电视节目供片,全区各县(市)实行有线电视台(站)节目统一供片制。
  1989年后,各县(市)广播电视局陆续成立音像发行站,负责本县(市)的音像发行和录像放映管理工作。是年,全区有音像发行管理站13个。1995年,全区有音像放映队202个。1996年后,音像放映队相继取消,全区各县(市)有线电视台(站)由地区广播电视局音像发行站统一供片管理和经营。
  录像放映管理1984年后,地、县(市)广播电视局本着“统一管理,两条渠道,三级发行”的原则,加强录像放映管理。一批经过审批取得营业执照和放映录像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营业性放映。1985年6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厅等6单位《关于查禁、取缔淫秽录像的部署意见》的通知精神,全区统一行动,对营业性录像放映市场进行整顿,收缴了一批非法音像带和VCD光盘。通过整顿,各音像发行站控制了录像带的发行渠道;地、县(市)广播电视局建立了音像管理制度,不定期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录像放映场、点及经营录音带商店进行检查。
  1989年10月,地区广播电视局拟发了《关于整顿音像市场,查处非法录像带的通知》,明确提出“一扫三清”(以扫黄为重点,清理录像放映点,清理录像制品经销点,清理地、县两级音像发行站)的任务。 地区成立了“整顿清理音像市场领导小组”,配有专职干部开展工作,不定期清理音像市场,取缔无证放映点,收缴黄色录像带和VCD光盘,净化音像市场。
  90年代以后,每年都开展一两次声势浩大的“扫黄打非”(扫除黄色淫秽物品,打击非法出版)专项活动。1996年,销毁非法录像带15000余盒,录音带18000余盒,CD、VCD光盘1000余盒;1997年,销毁非法录像带20000余盒;1999年,销毁非法录像带13000余盒;2000年,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5000余盒 (张)。第四节广播电视服务地区广播电视服务地区广播电视服务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1970年,吉安地区广播器材服务部成立,主要承担广播设备维修和广播设备器材供应。1984年,吉安地区广播电视器材服务公司成立,属于国营性质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地区广播电视局。该公司有职工12人,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制度。以经营广播电视器材为主,兼营小型家用电器和维修广播电视器材,年营业额在60万元左右。是年底,实行承包责任制,改善经营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又以本系统为主,组织销售广播电视器材、设备和家电整机,承担技术服务。至2000年,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销售业务量下降,公司人员只剩 3人。
  县(市)广播电视服务50年代末,全区县(市)广播服务工作没有独立机构,只是以广播站的仓库形式存在,工作由广播站的技术人员兼管。服务对象只限于县(市)以下的广播系统,服务范围主要是广播设备、广播器材、唱片等供应工作,还兼管线路维修。
  进入80年代,随着电视机的不断普及,各县(市)广播电视器材服务部(除井冈山、宁冈县外)相继成立,面向社会服务。经营项目除原有的广播电视设备修理和元配件销售以外,还扩大到家电修理和整机销售以及音像制品的销售。服务部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制度,独立核算。在经营管理方面,经历了传统经营、冃标管理、承包经营三个阶段,经营情况逐年好转,经济效益逐年有所增长。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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