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至清代,为实行武举,境内各县衙均拨款建造习武、比武场地,增加武童生定额。
民国时期,境内无专门体育事业费,体育场地数量少,设施简陋;体育器材少,质量差。在苏区,尽管经费紧张,仍会拨出专款开展体育活动,城乡均辟有体育活动场地。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体育事业经费逐渐增多,20世纪90年代以后增长迅速;区内兴建一批大中小型体育场地,体育设施日益改善,体育器材品种日趋齐全,质量越来越好。在城市社区兴建了一批群众业余健身的活动场所。
第一节体育经费唐代,为习武、比武、选拔武举需要,境内各县衙均用官费建造了简易习武场。明、清时,各县教谕、 训导署兼理武举事宜,除拨款建演武场(教场)、射圃外,还拨款增加武童生定额。1990年版《新干县志》 载:清咸丰五年(1855),县捐巨款,全县增加文武童生永远定额各1名;咸丰十一年,全县增加文武童生永远定额各5名。清同治三年(1864),全县增加文武童生定额22名。
民国时期,境内开展传统体育活动的经费由民间自筹或捐助。政府无专门体育事业费,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多临时拨款。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开展体育活动主要由政府拨款。各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其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60年代初,全区体育经费较少,每年只有几万元,以后有所增加,但增幅不大。在兴建体育场地、添置设施、举行全区运动会和参加省运动会时,地、县(市)人民政府均临时拨给专项体育经费。
1995年以后,体育经费增长迅速,既有财政拨款,又有体育产业创收。1997年,为举办地区第十一届运动会,行署拨款50万元。各县(市)组队参赛,当地政府也拨了专项经费。1998 ~ 1999年,吉安地区组队参加江西省第十届运动会,行署先后拨款60万元,作为参赛和奖励经费。
1999年,全区体育事业经费总计450.3万元,其中体育竞赛经费88.5万元,业余训练经费183.6万元,体育场馆补助经费105.1万元,其他经费73.1万元。另有基本建设投资经费29. 5万元。当年,地本级体育财政性拨款135.686万元,其中地区体委65. 338万元(体育行政事业费26.026万元,追加省第十届运动会奖金25万元,全民健身运动会6万元,其他8.312万元),地区体校事业费54.2万元,地区老年体协13.648万元,地区钓鱼协会2.5万元。
第二节体育场地唐代,境内各县设有习武场,供习武、比武、考选武举用。泰和县城文庙内辟有学武科的场地,龙洲书院设有试武场。明、清时,各县城设有演武场(又称教场)、演武厅或射圃,1995年版《安福县志》载:明清时期,城北泸水南岸辟有教场,为科举时代武科应试之地,面积约为26000平方米。境内各地演武场 (教场),至民国期间,先后或改建,或更名,已不复存在。
民国时期,近代体育运动兴起,吉安城区和一些县城开始修建简陋的公共体育场。1929年,莲花县修建了简易公共运动场。至1936年,境内吉安、新干、峡江、吉水、莲花等县均建起公共体育场地。1942 年,省政府迁驻泰和县后,在上田(今泰和县联合收割机厂对面)修建大型体育场,内有400米带栏杆跑道、足球场、篮球场和游泳池。1949年废场还耕。
在苏区,多数城乡辟有体育活动场地。永新县城有列宁广场(位于现永新县委会和商业局所在地)、 列宁公园广场(今永新县人民体育场)、沙垒洲检阅场;乡村有体育场地105个。
新中国建立后,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完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呈加速发展趋势。各县(市)人民政府先后投资兴建一批大中型体育场地设施。一些厂矿企业、学校、乡镇陆续建设一些中小型体育场地。20世纪90年代后,吉安各城市社区开辟了一些群众业余健身活动场所,供市民进行业余健身活动。到2000年底,全区共有体育场地24种,共计1600多个,总占地面积216万平方米, 场地面积17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1640多万元。全区有体育馆2座,体育场15个,田径运动场8个,小运动场108个,游泳池5个,有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28个,篮球场1189个,排球场54个,门球场68个, 室外射击场2个,滑冰场5个,室外网球场2个,其他各种健身、武术、乒乓球、举重、门球、保龄球、体操、 棋牌房等活动场地共计183个。这些体育场地设施可以承办全区性、全省性体育运动竞赛及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要。
体育馆全区有两座体育馆,分别是地区体育馆和井冈山市体育馆。
地区体育馆位于吉安市人民广场北面,总占地面积11600平方米(包括地区体校和1幢职工宿舍楼),建筑面积2054平方米,场地面积640平方米,观众席位3001个。馆体全长60米,宽50米,馆内设有篮、排球场,比赛场地长32米,宽20米,高13米,有电子计时计分设备。1975年开始设计建造,1986 年竣工投入使用。馆外有篮球训练场1个和门球场2个。1998年,地区体校建成1座5层2100平方米的综合训练房,可供摔跤、柔道、乒乓球、武术、举重等项目训练和比赛。地区体育馆是全区大中型文体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地区体委办公所在地。地区体委先后在1996年、1998年改造地区体育馆南、西方向门面,美化了周边环境,保障了员工收入,创造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井冈山市体育馆位于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2号,1980年12月动工,1981年建成,占地面积5973 平方米,建筑面积4096平方米,场地面积612平方米,可容纳观众2224人。比赛场地长34米,宽18米, 高12米,有电子计时计分设备。旁有标准运动场1个,室外网球场1个,该体育场是井冈山市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场全区共有含400米田径场的体育场15个,分别设在吉安市、井冈山市、泰和县、安福县、吉安县、永新县等地,其中10个田径场建在各县(市)中小学校内。
1952年,吉安市在北门街道署坪兴建标准体育场1座,总占地面积35680平方米,其中田径场占地面积20239平方米,是省内第一个标准田径场,曾承办过多次全国、省、地、市级体育比赛。1994年在田径场东侧修建了 1个长114米、有6条跑道的风雨跑道;在原旱冰场改建了 1个面积1200平方米的风雨球场,可开展篮球、羽毛球、武术、体育舞蹈、旱冰等活动。:1999年,兴建1个标准水泥篮球场,该场地是吉安市室外体育活动中心。
井冈山市体育场于1987年建成,占地面积24463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场地面积15380平方米,观众席位3000个,有8条400米跑道,跑道面层为煤渣,场地中心有草皮足球场1个。
游泳池全区共有游泳池5个,分别在吉安市和安福、峡江、宁冈等县。1964年,在安福县中学兴建了全区第一个游泳池。1982年,吉安市在体育场北侧兴建了 1个游泳池,池长50米,宽21米,有灯光设备,观众席位2000个,共8条泳道,经过1991年、1994年的扩建,建成大、小池和温水池各1个,为境内设施最完备的游泳池。1994年,吉安市体委又在原体育场旧主席台处建成室内游泳池1个,占地面积68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平方米,池长23米,宽5米,有灯光设备。
射击场1982年,井冈山县在茨坪镇兴建全区第一个室外射击场。经过1995年、1997年翻新扩建后,射击场总占地面积24463平方米,设有50米步枪靶场,24个靶位;25米手枪靶场,18个靶位;10米气枪靶场,24 个靶位;10米移位靶场,2组靶位。该射击场是国家射击队训练基地,国家射击队曾多次在此集训。
保龄球馆1995年,吉安市由私营业主投资兴建金多利保龄球馆,设在阳明路邮电局楼上,内有8条球道,使用电脑计分。
健身房20世纪90年代后,区内百姓兴起健身热潮。地、县(市)部分单位、酒店和一些家庭先后设健身房。 设备条件较好的为吉安市澳瑞特健身房,于1997年由私营主投资兴建,始设文山购物中心4楼,1999年搬迁至阳明路二轻大楼内,内有各种健身器材10余套,对外经营体育健身、健美活动。
门球场20世纪90年代以后,为适应老年人开展门球活动需要,全区各县(市)城区、不少单位均兴建了门球场。1993年,吉安市老年体协在人民广场(井冈山大道西边)建有5个门球场。1999年因城市改造,搬迁至滨江乐园,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至2000年,全区共有门球场83个。
第三节体育器材唐至清代,境内民间习武成风,练武者常用的器材有棍、刀、枪、叉、流星、铁尺、铁鞭、铁铜、藤牌(或盾牌)等。
民国时期,近代体育传入吉安,全区城乡除习武器材外,逐步有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等体育器材,但品种不全,数量较少,质量较差。
新中国建立后,体育事业不断发展,体育器材品种不断增加和更新,并日益普及。田径运动的跑鞋、 起跑器、秒表、铅球、铁饼、标枪、跳高架等;球类运动的篮球、排球、足球、篮球架、排球网、网球、网球拍、 羽毛球、羽毛球网、羽毛球拍、乒乓球、乒乓球台、乒乓球拍、门球、门球棒等;体操运动的单杠、双杠、平衡木、跳马、跳箱、山羊、鞍马、垫子等;以及举重、武术、射击运动的杠铃、刀、剑、枪支、靶子等,在不少机关、 学校、工厂、学校均已购置。改革开放以后,全区体育器材、设备和运动服装进一步完备,品种日益齐全, 数量日渐增多,质量越来越好。
20世纪90年代末,区内相继购置了武术地毯、摔跤、跆拳道训练垫以及可供十几人同时锻炼的多功能联合训练器等大中型体育设施。2000年,地区体委在承办全国男篮甲A六强赛时,购置了一副价值近 4万元、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篮球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