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保健1945〜1948年,吉安镇(现吉安市)、万安、峡江、宁冈、永丰等县在本地妇女指导处及本级卫生院内对部分孕产妇实行保健,共进行产前检查335人,产后检查278人。
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年龄,严格限制早婚早育。随后在新法接生普及的基础上,推行孕产妇系统管理,从孕期至产后42天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 1965年全区县、乡、村三级保健网点增多,队伍扩大,上门对孕产妇进行保健检查。“文化大革命”期间, 全区农村孕产妇检查均由接生员和女赤脚医生承担;城市孕产妇亦未实行专门保健。1978年后,各地孕产妇保健纳入制度规范化。1983年,各地逐步推行科学接生,做到“一观察”(产程),“二无菌”(接生用具,技术操作),“三正规”(处理产程,保护会阴,处理新生儿),“四防止”(难产、出血、产伤、感染)。:1985 年,安福县母子系统保健工作被列为江西省试点县之一。1986年各地在系统管理基础上,开展了高危妊娠筛选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全区高危妊娠1448人都列入重点监护对象。1988年,地、市卫生局联合印发《吉安市围产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级保健人员管理职责。1989年,14个县(市)分别成立围产期保健协作领导小组,并在农村开展技术规范化管理,按月进行质量控制分析。同年,地区妇幼保健院建立优生遗传咨询门诊和细胞遗传实验室,至1990年共接诊咨询1000多人,进行染色体技术等项目检查500人次,检出异常染色体56例21种,世界首报核型5例,为患遗传病夫妇提供了诊治和优生条件J1991年,省卫生厅下达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有关规范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好孕产妇保健监测和高危孕产妇抢救工作。1992年,省卫生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婚前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婚检单位必须有由卫生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发行的《婚前健康检查单位证书》,婚检医生必须取得由地(市)以上卫生部门组织的婚姻保健学习班合格证书。此后,地区卫生局和地区妇幼保健院共同举办了婚前保健学习班,为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创造条件。1994年,遂川、永丰、永新、吉水、吉安县被列为卫VI妇幼卫生贷款项目县,为实现《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成立吉安地区卫VI项目领导小组,开展培训和健康教育活动,专用经费179. 05万元。1995年,农村围产期保健三个“十”措施在全区实施:(1)及时发现,准确识别十种常见高危妊娠,做好管理中的提出率、监护率、住院分娩率;(2)推广实施十种围产监测技术,减少孕产妇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率;(3)严格执行十种管理制度,降低孕产妇、围产儿和新生儿死亡率。同年,吉水、永丰、新干、峡江、永新、宁冈、 吉安7县列入全国542个新生儿破伤风高危县,对18 ~35岁育龄期妇女实施两轮破伤风类毒素突击接种,各级政府领导直接参与这次活动297人次,提供经费40110元;印发宣传品10131件,培训专业人员 1009人,临时人员872人。全区统计应接种51790人,第一轮TTI实种人数41450人,第二轮TT2实种人数41450人,TT2 +接种率80.03%,有效地防止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1996年,全区卫生VI项目执行费用支出总计1114. 03万元人民币,基本达到卫生服务工作和妇幼卫生健康指标1997年新干县实施“中英妇幼保健合作项目”,是英国HU健康基金会与中国浙江省优生优育协会共同举办的双边民间合作项目,围绕项目管理、技术培训、新生儿急救、围产保健、健康教育、设备投入6 大环节进行工作。1998年底通过了中英双方专家评估总结,1999年开始全省滚动,2000年底全面完成。 1998年,地区卫生局转发《江西省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管理办法》及附件《江西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装备基本要求》、《乡镇卫生院助产技术常规》、《县级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工作职责》。1999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5%,农村实现新法接生的产妇人数占总产妇数的99%,农村住院分娩率达64. 7%,全区26所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和15所乡卫生院获得“爱婴医院”称号。广大城乡提倡母乳喂养活动。据统计,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从“九五”时期的106. 5/10万,下降到2000年的56.32/10万。
妇女劳动保健新中国建立后,机关、厂矿、农村贯彻妇女“四期”劳动保护条例。1953年,吉安市内井冈山印刷厂推行孕、经期妇女病预防,改变“四期”女职工冷水洗澡、共用浴盆和用草纸等不卫生习惯。1958年,对农村妇女劳力的“三调三不调”(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 劳动保护制度进行了健全和完善。1961年,各地人民公社实行妇女月经期休息6天,孕期不参加修水利,产后休息42天,工分补助10% ;流产休息半个月,工分补助5% ;部分公社对妇女产期供应面、糖、食油等食品。1978年,地区转发江西省卫生厅、劳动人事厅、总工会、妇联关于《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 (试行)》,对妇女“四期”适当照护,调换工种,不上夜班,定期检查。1988年,地区妇幼保健院分别在运输局和江西电视机厂进行女工劳动保护试点,建立女工保护制度及注意事项和月经卡,设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女工冲洗室。
农村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妇女“四期”劳动保健有新的认识,能自我实行劳动保护。城市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延假15天,进一步加强了女工保健工作。
妇女常见病防治子宫脱垂防治50年代中期,吉安专区在吉安市河东公社进行“宫脱”防治试点。各县(市)亦分别设立试点乡。I960年,专区妇女病防治委员会拟订“宫脱”防治计划,同时采用5%明矶甘油注射和外塞子宫,内服补中益气丸(汤),获近期疗效90%以上,半月内治愈47例。后在全区推广。年底,省、专二级在吉水金滩对176名“宫脱”患者采取服益母草合剂及阴捷丸,治疗117人。1965年全区治疗“宫脱”病者9144例。
1978年,成立地区妇女“两病”(宫脱、尿痿)防治协作组,各县(市)先后成立“两病”协作组,开展防治活动。1979〜1980年,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在章吟华的主持下,研制了球型子宫托,试用后,在全区各县(市)和赣州、宜春、南昌等地、市验证,效果良好,获1982年省科技成果奖。1987年,全区“宫脱”患者7609例,手术治疗1472例,H、HI度手术成功率达99.04% ;上托4041例,有效率达95.6% ;其他治疗 1259 例。
全区各县(市)经过历年的预防和治疗,子宫脱垂病人逐年减少。1991年共有患者258例,其中新发病例7人,已治疗196例,治愈34人。“八五”期间,经过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1995年共有子宫脱垂病人161例,其中新发病21例,治疗92例,治愈39人。至2000年,全区统计子宫脱垂病人36例,新发病4 人,治疗33人,治愈14人。
尿痿查治1975年,省卫生厅在吉安市举办全省首次尿痿防治学习班。同年6月,地区在吉安县召开妇幼工作会,重点讨论研究“尿痿”防治方案。次年,地区协作组制定尿痿防治方案,举办两期尿痿防治学习班,对全区查出尿痿病170例,分别给予治疗。
1980年,全国复杂尿痿手术培训班在吉安开办,来自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员共30余人。同年,地区防治尿痿座谈会研究通过了防治指标,要求80%的患者要经过治疗,治愈率要达75% (包括甲乙两类疗效),不再发生医疗失职所致产科尿痿。1981年全区尿痿病患者366例,手术治疗331例,治愈326例, 治愈率88.57%,手术成功率77.74%O 1983年,地区卫生局下发《继续抓好以“两病”为中心的妇女病查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因外科原因引起的尿痿新发病人,农村控制在3/10万以下,城市控制在 2/10万以下。各县(市)查出805例,治疗674例。同年,地区卫生局先后三次组织各地尿痿病者赴地区医院妇产科免费治疗。
1990年各地对尿痿病治疗效果进行调查随访。1991年全区尿痿病人13例,治疗6例。1995年全区统计5例尿痿病人中有1例是新发病人,治疗5例,治愈1例。
2000年起,全区各地普遍开展的妇女病查治工作更为严格,尿痿列入其中。
宫颈癌防治1973年,地区卫生局从全区抽调卫生行政干部、业务技术人员共48人,组成“宫颈癌” 防治医疗队。5月30日至7月14日,在吉水县枫江、盘谷、阜田3个公社,60个大队,475个生产队,对 70岁以下已婚妇女进行普查,实检12295人,受检率80%,查出宫颈癌患者13人,占实检人数1. 05%。,并将患者集中治疗。
1981年,地区卫生局在莲花县举办一期“宫颈癌”防治学习班,各县(市)50余人参加。并在莲花县坊楼、坪里、南岭、三板桥等4个公社进行调查,共检30岁以上已婚农村妇女3294人,宫颈制片3076例, 发现宫颈癌患者2例。1982年各县(市)分别调查本县1 ~ 2个公社,据16个公社调查资料统计,受检人数12877人,细胞检查巴氏I级1433例;II级1548例;皿级92例;W级以上3例。发现病理变化的原位宫颈癌2例,浸润癌1例。均进行治疗。此后全区防治宫颈癌结合妇女病查治工作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