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790 |
| 颗粒名称: | 疫情管理 |
| 分类号: | R181.8 |
| 页数: | 1 |
| 摘要: | 疫情报告始于民国初期,由各县卫生院向省卫生处旬报。1942年8月中旬和下旬,万安、泰和、吉安县报告有霍乱发生,但信息闭塞,相邻的县(区)疫情互不通气,任其自由流行。1950年1月,卫生部行文《按旬报疫情》,同月江西省卫生厅制定《江西省疫情报告暂行办法》。1955年7月,卫生部颁布的《传染病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各县(市)按甲、乙、丙类18种传染病统计,全区上报8种。1995年10月18日,卫生部将新生儿破伤风由丙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吉安地区先后发生呼吸道传染病6种,肠道传染病5种,虫媒传染病4种,其他传染病4种。传染病总发病率由1954年的4229. 89/10万下降到2000年的154. 92/10万,传染病死亡率由1951 年的16. 2/10万下降到2000年1.28/10万 |
| 关键词: | 疫情管理 疫情预测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