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725 |
| 颗粒名称: | 县(市)卫生机构 |
| 分类号: | R197.63 |
| 页数: | 1 |
| 摘要: | 惠民药局据明隆庆《临江府志》、清同治《新脸县志》记载:南宋庆元元年,知县何洪在新浚 首建惠民药局,系吉安地区有文字记载中最早成立的县惠民药局。元大德三年,各路置惠民药局,所属州县设惠民药局,后被废。明洪武十七年,各县复立惠民药局,并设医学训科。清末,各县惠民药局被废。新中国建立后的卫生机构1949年7月16日,吉安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的同时,设立了卫生科,系全区卫生系统成立最早的卫生行政机构,配科长1名,科员2名。安福县、莲花县、遂川县由于卫生科与教育科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1972年,全区14个县(市)卫生组撤销,成立卫生局革命委员会。1998年,新干县卫生局增设卫生执法监督室。至2000年底,全区有县(市)卫生局13个。 |
| 关键词: | 企事业单位 医药卫生组织机构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