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593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 分类号: | D035 |
| 页数: | 2 |
| 摘要: | 吉安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1958年3月,吉安地区科学工作委员会成立,定编2人,与地区科普工作委员会、吉安科学院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行署专员于锦文兼任科委主任。1961年4月,地区科委与地区文教办公室合署办公,保留地区科委机构名称,定编4人。同年11 月,撤销地区科委,其工作移交地区文教处管理。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地区科委机构瘫痪,人员下放,科技管理工作中断。1988年5月,经行署批准,地区资源开发办正式隶属地区科委领导。1996年9月,地区资源开发办更名为吉安地区山江湖开发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截至2000年,地区山江湖办公室定编10人,实有工作人员7人。 |
| 关键词: | 行政机关 管理体制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