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580 |
| 颗粒名称: | 学生管理 |
| 分类号: | G455.7 |
| 页数: | 1 |
| 摘要: | 清末,官学堂对学额控制严格,凡规定的招生数既不能多,也不能少。但学生入学后,不注重学籍管理,流生现象严重。民国时期,中小学校开始建立学生的入学注册、休学、转学、毕业等一套管理学籍的办法,但管理松弛。1958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全区中小学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学生学籍。“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升留级制度被取消,入学、休学、退学、转学、复学无规定。1978年开始,地区教育局为强化对学生的管理,分别从留级、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奖惩8个方面对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了有关管理制度。 |
| 关键词: | 学生组织 学生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