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芷后,国家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庁业技术职务基本是承认的"从新中国 建立初期到1966年前,我国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1:实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专业技术职务形 成了多种系列,如工程技术、农业技术、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卫生技术、编辑记者、翻译等职务名称。但 专业技术职务制度还很不完善,有关的职务条例和考核标准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到1965年,全区实 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41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43人.农业技术人员1022人,科学研究人员2人,卫 生技术人员1682人,教学人员335人,文艺人员33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25人,其中工程师职务以上 人员5人,农艺师职务以匕人员1人,主治医师职务以匕人员19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专业技术职务 的晋升一直陷F停顿状态。
1977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指出,“应该恢复技术职称,建立考核制度, 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从1978年开始恢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1981年,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全区正式开展统计、会计、经济、文艺、新闻、图书、档案、翻译、教师9 个社会科学系列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地区成工社会科学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并成立9个评定 小组。从这年起,由地区科委主管,全区开展自然科学科技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行署及有关委、 办、局领导和工、农、医、师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近百人,组成吉安地区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定委 员会。评定采取评审与考核的方法进行,评审由科技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评委会专业组考评,常务 委员会审核批准。考核的标准以r.作成就、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适当考虑学历和资历o高 级职称另加外语考试,报省评审委员会考核批准,片「、初级职称分别由地、县(市)(处)级单位考核批准。 1983年9月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整顿.到1983年9月,全区共有各类专 业技术人员29872人,其中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6人,分别是高级工程师2人,副研究员2人,正副主 任医师20人,正副教授2人;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96人,分别是工程师324人,农艺师209人,助理 研究员17人,主治医师152人,讲师156人,会计师18人,统计师13人,馆员1人,工艺美术师1人.一 级教练5人;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8951人(详见本志第二十七篇第二章),
198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制度的报告》,根据国家的部署,从这年开始,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度,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地区成立了以副专员谢华强为组长的吉安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由地区科委科干科和劳动人事局科干科派员负责职改办日常事务工作。1989年6月,经地区编委批准, 撤销地区劳动人事局,分设地区劳动局、地区人爭局;1990年上半年职称改革工作,连人带编由地区科委 划入地区人事局o 1993年.地区淸理非常设机构时,撤销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称工作 由地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承担H常丄作。1998年,为便于开展L.作,由地区编委批准,成立地 区职称工作办公室,与地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吉安地区从 1980年至2000年专业技术人员及存业技术职称评定结果,见表224-21、表2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