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776 |
| 颗粒名称: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 分类号: | D63-3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91年6月26 H ,国发[1991]3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匸作由民政部负责侬保工作止式开始。1992年]1月地区首先在峡江县的金江、砚溪、桐林3个乡镇进行了农保试点工作,试点取得成功 后,其他的13个县(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F 1993年分别开展了小范围的试点,1994年全面推开。 |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救灾救济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