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神赔伞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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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唯一号: 140234020230001074
专题名称: 谑神赔伞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855.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明末,县城北耆人陈其赤,幼时父母常教他要尊敬神祗,切不可在神前轻举妄动,而他却泰然漠之。他去私塾就读,必须途经社令庙前。某日雨天,一阵狂风,将其雨伞揭破。陈心中不乐,以为社令菩萨故意作祟。遂走进庙内,手指社令塑像,骂道:“你这邪神恶魔,竟在我头上作怪,使风刮破吾伞,今限令三天赔我好伞!”说完将破伞放置神龛上,忿然而去。当晚塾师作了一梦,社令菩萨诉说陈其赤指骂一事。次日责问其赤,陈不隐讳,心愈不服。于是剪了一纸枷,复至庙中,套在菩萨脖子上,并再限七天内赔伞。事有凑巧,第二天,有一人来庙求神,祈祷社令菩萨治病保命,许以香烛、纸钱、鞭炮等,并于神前屡卜,都不押圣卦,心里又急又愁。偶一抬头,看见神龛上有把破伞,忽灵犀一通,心想莫非菩萨要一把新伞?就说:“神若是要新伞,请押圣卦”,随手再卜,巧现圣卦。几天过后,适逢痊愈,遂买了一把新伞还愿。陈其赤再至庙中,看见神龛上有了新伞,大喜,即将纸枷撕掉,得意地携伞而去。谑神赔伞的奇闻,一时在县城传开。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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