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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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唯一号: 140234020230001010
专题名称: 入赘
其他名称: 招郎女婿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748.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入赘,俗称“招郎女婿”。乃家境稍裕,膝下无子,有一女或多女之家,以独生女或留一幼女在身边,招一自愿入赘的贫寒子弟为婿,继承财产,侍奉老人。此种婚俗建国前往往受其族人的非议刁难,须请族人吃喝或贿送族长,方可入赘。建国后,提倡男到女家落户,保护其对财产的合法继承权。有些男青年自愿到女家落户入赘,由女方办结婚酒席,举行正式婚礼。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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