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明确划分国家银行和信用社的业务范围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4259
事件名称: 1958年明确划分国家银行和信用社的业务范围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10/001
起始页: 05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2月
结束时间: 1958年2月

事件描述

1958年2月明确划分国家银行和信用社的业务范围:对农业社的贷款发放和收回,统一由银行办理;对农民个人的贷款,除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外,均由信用社负责办理,国家不再直接贷款给农民个人。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志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如实反映全区金融业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本志根据综合古今,详今略古的原则,把记述重点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实书直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采用记、志、述、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图表随文。文体采用语体文、记叙体,力求文风严谨朴实,文字简明通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