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抚州地区筹借粮食和柴草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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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4092
事件名称: 1949年抚州地区筹借粮食和柴草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3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49年
结束时间: 1949年

事件描述

1949年 5月,抚州地区先后解放。为支援解放军南下,解决城乡居民用粮,于6月,江西省政府和省军区联合发布《关于筹借粮食和柴草》的布告。 7月1日,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局成立。 9月,改为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分局。 次年11月,又改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抚州区专员公署粮食局。 从1949年7月起,各县政府相继成立粮食科或财粮料。1950年3月起,先后改为县粮食局(后于1955年3月,各县市人民政府粮食局统一改称“××县(市)粮食局”)。 1949年7—12月,奉令调运公粮770万斤往上海市,抚州军分区多次派部队押运,一次在南城伏牛地段与抢粮土匪发生激战,击退30多名土匪的攻击,使公粮安全运抵目的地。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先后接收民国政府各类粮食仓库154座,容量1438643石。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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