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抚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陈金志为抚州市院副检察长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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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4022
事件名称: 2003年5月抚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陈金志为抚州市院副检察长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3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3年5月27日
结束时间: 2003年5月27日

事件描述

5月27日,抚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陈金志为抚州市院副检察长;同时免去李光球的副检察长职务。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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