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4月中共抚州地委决定撤销地区革委会政法办公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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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737
事件名称: 1979年4月中共抚州地委决定撤销地区革委会政法办公室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31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4月29日
结束时间: 1979年4月29日

事件描述

4月29日,中共抚州地委决定撤销地区革委会政法办公室,调整政法领导小组成员,由严东任组长、江映川、孙竹寿任副组长,郑华、高义文、刘占华为成员。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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