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通过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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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570
事件名称: 1991年《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通过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23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3月2日
结束时间: 1991年3月2日

事件描述

1991年3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从立法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任务、目标、工作范围、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体制、重大措施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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