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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1923年民国政府制定《刑事诉讼法》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67
事件名称:
1923年民国政府制定《刑事诉讼法》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6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23年
事件描述
1923年,民国政府制定《刑事诉讼法》后,死刑案件判决由省高等法院检察处复核,并随案卷报送最高法院检察署审核,转呈司法部批准。执行死刑时,检察官莅视并命书记官在场,除经检察官或监狱长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入刑场。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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