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民国政府制定《刑事诉讼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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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67
事件名称: 1923年民国政府制定《刑事诉讼法》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6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23年

事件描述

1923年,民国政府制定《刑事诉讼法》后,死刑案件判决由省高等法院检察处复核,并随案卷报送最高法院检察署审核,转呈司法部批准。执行死刑时,检察官莅视并命书记官在场,除经检察官或监狱长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入刑场。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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