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江西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法院制订《关于修改受案范围问题的联合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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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387
事件名称: 1962年江西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法院制订《关于修改受案范围问题的联合通知》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3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4月4日
结束时间: 1962年4月4日
发生地点: 江西省

事件描述

江西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法院于1962年4月4日制订《关于修改受案范围问题的联合通知》,将原由检察机关受理的偷税、漏税案件的侦查任务划归公安机关。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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