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的《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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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24
事件名称: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的《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6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9月3日
结束时间: 1951年9月3日

事件描述

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的《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受上级检察署的领导,同时又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同级人民政府委员会的领导。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由单一的垂直领导改为双重领导。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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