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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1936年《县司法处组织暂行条例》公布施行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192
事件名称:
1936年《县司法处组织暂行条例》公布施行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4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36年
结束时间:
1936年
事件描述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县司法处组织暂行条例》公布施行,在未建立地方法院的县均成立县司法处,内设审判官负责审判事务,而检察职能由县长兼理。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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