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黎赋春其部下一小头目在县境某地强奸妇女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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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2075
事件名称: 1948年黎赋春其部下一小头目在县境某地强奸妇女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046.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1948年
结束时间: 1948年

事件描述

1948年临川土匪黎赋春,素与我县保警队有隙,借其部下一小头目在县境某地强奸妇女被打一事,而迁怒我县人,在上顿渡通衢要口,巡逻搜捕,一发现崇仁人即抓,押至浮桥口枪毙,推入河中,我县往来崇临间的无辜群众被害20余人,一时县内外为之震动。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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