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大岗镇因赋改征实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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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1388
事件名称: 1930年大岗镇因赋改征实物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188.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30年
结束时间: 1930年

事件描述

民国30年,因赋改征实物。正税,附加每元赋额各折征稻谷2斗,规定钱粮为“二限”缴交,漕米为“三限”缴交。每限定期1月,逾期加罚。同年增收地价税,赋额每元征谷l斗,并开征使用牌照税(车船税并入)和行为取缔税。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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