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党中央号召全国农村积极地在高级社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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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1363
事件名称: 1957年党中央号召全国农村积极地在高级社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14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8月29日
结束时间: 1958年8月

事件描述

1958年8月29日党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号召全国农村积极地在高级社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传到农村,“办人民公社”这件事就成为广大农民议论的中心,1958年10月,易俗、院前两乡合并,建立易俗公社。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大”就是公社的规模运动远远超过了原来的高级社。“公”就是公有化程度比高级社更高了。特别是由于人民公社实行了政社合一,党派出了一批国家干部加强公社的领导工作,这就使公社既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又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公社统一组织下,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比以前更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有力地调动了一切因素,使1958年的秋收冬种工作,做到时度快、质量好,同进多种经营和社办工业也得到迅速的发展,初步地显示了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广大农民把人民公社比作是初升的太阳,愿它对社会主义道路放射出灿烂的光辉。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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