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临川市委下发府字(97)1号文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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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上顿渡镇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0901
事件名称: 1997年临川市委下发府字(97)1号文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22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
结束时间: 1997年
发生地点: 临川市

事件描述

1997年年初,临川市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管理,落实中央提出的“约法三章”,巩固减负成果,下发府字(97)1号文,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要求坚持实行“四个不准”,全面推广“六项制度”。四个不准是:不准恢复执行已取消的集资,基金收费项目和达标升级活动;不准擅自出台未经省批准的农民负担新项目;不准层层加码非法强行向农民收款收物,严格按计划征收和使用;不准平调和挪用乡村提留统筹款,实行专款专用。六项制度是: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农民负担卡制度;义务工积累工两工结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一个漏斗向下管理制度。全市由于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农民负担有明显下降。

知识出处

上顿渡镇志

《上顿渡镇志》

出版者:中共临川区上顿渡镇委员会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进行编写,力求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并注意突出时代特点与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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