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财政局、地区教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中小学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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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唯一号: 140232020220002122
事件名称: 地区财政局、地区教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中小学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T00050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0年2月15日

事件描述

地区财政局、地区教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中小学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包括杂费、学费、借读费、择校费、住宿费等5项),应及时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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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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