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批准地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问题的请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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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唯一号: 140232020220001764
事件名称: 行署批准地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问题的请示》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T00031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3月9日

事件描述

行署批准地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问题的请示》,规定从4月1日起,中小学教师均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劳动人事局配合,除经县以上党委批准选拔进领导班子外,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抽调教师改行做其他工作,师范毕业生直接分配到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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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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