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图书馆
抚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抚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行署批准地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问题的请示》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唯一号:
140232020220001764
事件名称:
行署批准地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问题的请示》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T00031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3月9日
事件描述
行署批准地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问题的请示》,规定从4月1日起,中小学教师均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劳动人事局配合,除经县以上党委批准选拔进领导班子外,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抽调教师改行做其他工作,师范毕业生直接分配到学校任教。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