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全区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考试的安排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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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唯一号: 140232020220001758
事件名称: 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全区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考试的安排意见》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T00031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6月27日

事件描述

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全区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考试的安排意见》,规定凡196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公办小学教师(不含1977年后经统考入学的中师毕业生)和未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证的民办教师,均要参加教材教法考试,及格者发给合格证书。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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