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考核与选拔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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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唯一号: 140232020220001429
事件名称: 科技人才考核与选拔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1/004
起始页: T02771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事件描述

1988年,抚州地委制定《优秀专家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对全区选拔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作出具体规范和部署,要求地委组织部暂时掌握拔尖人才50名。同时,地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名(自然科学技术拔尖人员12人),县(市)委组织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拔尖人才46人。凡列为地区管理的优秀专家拔尖人才,除住房、工作用车、医疗保健享受高级知识分子(县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外,每月还享受专业技术津贴费30元,实行任期4年滚动式动态管理。1990年至1994年,抚州地区经批准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共有12人,标准为每月50元。2004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打破以往的条条框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将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纳入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范围。200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制度的实施意见》,同年10月,全市首次开展“抚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至2006年12月,全市共评选出黄正晖、刘小光等10名“抚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2007年7月,全市开展评选首批50名“抚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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