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唯一号: 140231020230000534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10/001
起始页: 101.pdf
地址: 抚州市区赣东大道56号
起始时间: 一九五六年三月

机构描述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一九五六年三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抚州办事处,地址在原抚州市区赣东大道56号。一九五八年撤销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财务拨款改由财政直接管理。一九五九年十二月,恢复了建设银行建制,更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抚州专区支行,地址仍在赣东大道56号。一九六一年一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乐安办事处,一九六四年一月,乐安办事处改为建设银行总行第十办事处,编制收归省建设银行。一九六五年五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洪门办事处、崇仁办事处,一九六六年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抚州北站办事处。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建设银行建制再次撤销,专区机构并入人民银行抚州专区中心支行。一九七二年九月,恢复建设银行建制,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抚州地区支行革命委员会,地址在原抚州市区赣东大道92号,同年成立建设银行东乡办事处、省建设银行第二办事处(设乐安公溪镇)。一九七六年四月,其余各县相继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事处,一九七八年五月,国务院进一步明确:建设银行是“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财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结算和放款,进行财政监督的国家专业银行”,同意建设银行实行总行和地方双重领导,在业务上以上级行领导为主。一九八0年五月,江西省人大五届四次常委会决定,各级建设银行由事业改为企业单位。同年九月,各县建设银行办事处,一律改为县支行,省建设银行第二办事处改为第二专业支行;同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抚州地区支行改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抚州地区中心支行,同时成立营业部。一九八三年四月,国务院同意建设银行受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双重领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廿一日起,建设银行的信贷收支全部纳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与此同时,建设银行纳入人民银行管理体系,实行垂直领导。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志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如实反映全区金融业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本志根据综合古今,详今略古的原则,把记述重点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实书直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采用记、志、述、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图表随文。文体采用语体文、记叙体,力求文风严谨朴实,文字简明通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