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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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唯一号: 140231020230000375
机构名称: 崇仁县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447.pdf
后置机构: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崇仁县中队
起始时间: 1949年7月

机构描述

人民武装警察中队:1949年7月设公安队,属部队和公安局双重领导。1955年8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崇仁县部队(简称民警队)。1966年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崇仁县中队,实行义务兵役制,隶属于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5年县中队划归公安系列改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崇仁县中队,属上级武警部队、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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