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人民检察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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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唯一号: 140231020210000640
机构名称: 东乡县人民检察院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11/001
起始页: T00342_00.pdf
前置机构: 东乡县检察署
起始时间: 1954年

机构描述

1954年,成立县检察署,与县公安局合署办公。1955年,改县检察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64年,检察院调整行政建制,设秘书室、审查起诉股、自行侦查股、劳改检察股。1968年,检察院被“造反派”砸烂,由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行使检察权。1969年,改由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行使检察权。1979年,县人民检察院恢复建制,设办公室、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1980年,成立县检察委员会。1984年,调整行政建制,设办公室、刑事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经济检察科、监所检察科。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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