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京剧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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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唯一号: 140231020210000366
机构名称: 县京剧团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8/001
起始页: T00467_00.pdf
地址: 南丰县
起始时间: 1951年4月

机构描述

1951年4月,经过反霸斗争,私营“琴声班”由县总工会接管,组成南丰县总工会劳动京剧团,1952年10月改为南丰劳动京剧团,属集体所有制,人员按技术评分取酬,并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演职员42人。1954年6月,县人民政府贯彻文化部《关于民间职业剧团登记管理工作的指示》,对劳动京剧团进行整顿和登记,10月转为民营公助性质的南丰京剧团,演职员50人。1956年2月18日由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改为全民所有制的地方国营南丰县京剧团,演职员55人。1960年招收少年班学员20名。1965年禁演传统戏、古装戏,改排现代京戏演出。剧团除每年有一定时间深入县内农村演出外,还到宁都、瑞金、宜春、新余、萍乡、湖南株州等地演出,1951~1963年共演出6557场,观众178.5万人次。剧团有《九件衣》、《将相和》、《人面桃花》等传统剧目;《三不愿意》、《十五贯》、《焦裕禄》等改编、移植剧目及《新鲜事》、《一家人》、《巧遇》等创作现代剧目。“文化大革命”时,演出样板戏。1968年演职员大部分下放农村劳动,有的被遣返原籍,只留下青年演员及学员10余名等待安置,县京剧团从此解体。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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