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6日县人民政府派代表接管原江西省银行南丰办事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南丰办事处。10月12日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南丰县支行。1951年先后建立白舍、西坪、傅坊营业所。1952年,先后建立市山、三溪、洽村、洽湾、桑田营业所并同时建立长岭、古城、杨林3个信用社。1955年,为了方便储户存取款项,县城建立储蓄所。1956年建立74个信用社。1958年信用社并入各乡建立的乡(社)银行。1964年3月1日,人民、农业两行分设,人民银行除将各营业所、信用社移交给县农业银行外,另在白舍、太和、洽湾、古城、市山、洽村、长红7个公社(场)建立人民银行办事处。1965年9月9日,人民、农业两行合并。1970年1月,成立由财政、税务、银行3家组成的财政金融局。1973年3月21日,财政金融局撤销,恢复人民银行南丰县支行。1980年初,人农两行分设,县以下各营业所全部划归农行管辖。到1986年初,工商银行分出,县人民银行专业主管货币投放,加强对金融的宏观控制,工商业、农业各项存、贷款业务则由各专业银行办理。1987年人行内设7个股,有干部职工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