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月,南丰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统管全县工商业,1956年4月改称商业局。1958年与所属百货、食品、副食品3个公司合并成为“政企合一”机构,统一核算,集中办公。同年3月又与县供销合作社合并,更名为商业管理局。至1962年10月,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重新分设,各自恢复单独建制。
1968年12月,商业局、县供销社、物资局、粮食局、农机局合并成立南丰县生产、生活资料购销处,下设5个批发部、3个门市部、1个服务部、3个商办厂(场)、7个购销站。一年后又改称商业管理局。1971年5月和1973年1月物资局、粮食局先后恢复原机构,分别划出其原经营业务,同时,农村各购销站复称供销社,至1978年8月9日商业管理局与县供销社正式分设。1984年2月改称商业局。1987年商业局下辖百货、副食品、食品、五金交电化工、饮食服务、煤炭、旅游等7个专业公司,1个商业贸易中心和代管石油公司,共有职工5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