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黎川县消防中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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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唯一号: 140231020210000258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黎川县消防中队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7/001
起始页: T00370_00.pdf
前置机构: 公安专业消防队
起始时间: 1969年

机构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尚未建立专业消防组织。1951年10月成立黎川县消防队,下设1个直属队和3个分队,有队员216人,1956年发展到621人,消防队配有专职干部4~6人,其他队员均为业余性质,消防队经常开展防火教育,进行救火训练,消防队有一台引擎式小发电机和若干水龙头、排水管带、水枪、水桶等消防器材。消防队为地方民办组织,在县公安局和城关镇政府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1962年8月,黎川正式成立公安专业消防队,为民警制,配有队员10人,受县公安局领导。1969年消防队改为义务兵役制,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黎川县消防中队,为连建制,设中队长和指导员,消防中队配有两部内座式消防车,一部消防指挥车,两台22匹马力手抬式水泵机等消防器材。消防中队负责全县防火宣传、检查和灭火,由于经常性抓了预防工作,全县火灾发生次数不多,特别是重大火灾发生更少。1986年全县发生火灾7起,1987年发生8起。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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