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春节后,赵醒侬不仅关注江西各地国民会议促成会的进展,更关注中共四大和青年团三大会议的精神贯彻和落实。
1月11日至22日(腊月廿八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着重讨论了加强对革命运动的领导,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党的建设。大会修改了党章,选举了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彭述之、蔡和森、瞿秋白组成中央局,陈独秀被推举为总书记。
1月26日(正月初三)至30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贯彻党的四大精神,动员全团迎接新的革命高潮,并决定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会通过了宣传、组织、团员教育和经济斗争等11个议案,修改了团的章程,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张太雷担任总书记。团南昌地委选派曾宏毅为代表出席大会。
2、3月间,中共南昌小组收到中共中央局发来的中共四大文件,赵醒侬和中共南昌小组的同志进行了学习。其中《关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指出:“大会心以为在现在的时侯,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倘若扩大执行委员会关于组织问题的议决案不能实际地实行,则吾党决不能前进,决不能由宣传小团体的工作进到鼓动广大的工农阶级和一般的革命群众的工作。” 为着吸收工人和贫农一般的革命分子入党起见,对党的章程做了新的修正,“章程上'有五人以上可组织一小组',应改为'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问这时中共党员邓鹤鸣还在北京国民会议促成会总部工作,中共南昌小组决定不等他回赣,先行进行改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二章“组织”第五条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每支部公推书记一人或推三人组织干事会”,在中共南昌小组基础上成立中共南昌支部,推定赵醒侬、邓鹤鸣、方志敏三人组织干事会,并推赵醒侬为书记兼组织干事,邓鹤鸣任宣传干事。因江西无地方执行委员会和区执行委员会,中共南昌支部仍由中共中央直辖,所以又称中共南昌特别支部,简称中共南昌特支。在南昌的党员都属南昌党小组,或称南昌特支第一小组。2011年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新著《中国共产党简史》中说:1924年“5月,中共南昌特别支部(亦称南昌特支,另一种说法为1925年3月)成立。笔者赞同1925年3月成立中共南昌特支的说法。
按《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九条“支部干事或书记任期三月”规定,支部干事会3个月进行一次改选,此后干事也可能由其他同志担任,如有资料提到1925年11月间曾天宇写信要求入党时,曾把许鸿名字列在赵醒侬之前,有可能许鸿当时担任书记。邓鹤鸣、刘九峰、朱大贞等回忆,朱大贞、曾天宇、邹努等担任过支部干事,这也是可能的。
中共南昌特支建立后,为了加强对全省工作的领导,以适应革命形势和革命任务的需要,决定在赣江沿岸和南潯铁路沿线的中心城市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首先考虑的就是九江。因为中共四大《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中指出:“为着扩大吾党的数量,除上海和广东之外,应特别注意湖南、湖北、唐山、天津、山东等地。……同时在尚未有我们组织的其他工业区及大都市,如东三省、河南、重庆、九江、芜湖、福州等均应努力开始党的组织。”
经过中共南昌特支讨论,醒侬打算3月中旬去趟九江发展那里的党组织, 但孙中山突然逝世的消息传来,他不得不中断行程,以国民党江西临时省党部名义主持孙中山的追悼活动,忙得日不暇给。接踵而来是上海五卅运动爆发,醒侬以国共两党负责人的身份领导江西各界人民开展声援活动,更是夜以继日。
直到7月中旬,作为中共南昌特支书记的赵醒侬才抽出时间前往九江,住了数天,介绍了共青团员温眷血、帅鼓侬、严燕经(严延生)加入共产党,再同武汉来的中共党员许鸿共4名党员,组成中共九江党小组,隶属中共南昌特支,又称南昌特支第二小组,机关驻城内(今九江市内),组长温眷血。团九江特支由陈冰担任书记,但团员人数太少,难以开展工作。下旬,九江党小组联同南昌特支同志,极力活动,秘密成立了九江码头运输工会,以帅鼓农为工会书记。8月间,根据1924年5月中共扩大执委会《S.Y.工作与CP关系议决案》和此后党团中央通告和指示,为实现“党团分化”和“团的青年化”,中共南昌特支、和团南昌地委召开联席会,将超过25岁的共青团员转为中共党员,并退出团组织。其中有2位团员,年龄虽过25岁,但根据团三大《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规定,因负重要工作之团员,仍留在团内。
1925年8月21日的《团南昌地委关于团的工作向中央的报告》,按团中央66号通告逐条答复。在答复团组织与党组织关系时说:
1.此间大学尚能与本校联络,其原因,凡本校开会必请其到会,且大学人数甚少;但大学多散处,出席者系自由出席,议决案均能执行。2.本校兼大学者二人,占全数二十六分之一。3.过二五岁者已入大学,大学未及二五岁者仍为本校学生。4.过去大学与本校之缺点在无亲密的联络。
这就是说:1.此时南昌党员人数仍然很少;2.南昌52名团员中,兼党员者有2人;3.过25岁的团员都转为党员,退出了团组织;党员未及25岁者兼为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