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票据交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96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票据交换
分类号: F830.46
页数: 1
页码: 189
摘要: 一九八七年七月,中国工商银行抚州地区中心支行组织以工商银行抚州市支行为中心的全区县(市)支行参加的区域性票据交换,区外参加以南昌市工商银行为中心的跨地区票据交换。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地区分行组织了票据交换以后,地区工商银行组织的区域性和跨地区的票据交换停止了运行。
关键词: 金融史 会计结算 票据交换

内容

一九八七年七月,中国工商银行抚州地区中心支行组织以工商银行抚州市支行为中心的全区县(市)支行参加的区域性票据交换,区外参加以南昌市工商银行为中心的跨地区票据交换。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地区分行组织了票据交换以后,地区工商银行组织的区域性和跨地区的票据交换停止了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地区分行牵头,于一九九0年组织地区所在地各金融机构(国有专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之间及区域性人民银行(除边远的广昌、黎川、资溪三县)之间的票据交换。所有交换票据,均通过地区人民银行营业部以手工方式进行清算。至一九九二年八月,地区人民银行营业部撤销,所有票据均转由抚州市人民银行集中交换。地区所在地的票据,由抚州市人民银行清算,涉及到区域性有关人民银行的票据,则由地区人民银行会计科清算。到一九九三年,所有票据仍集中在抚州市人民银行交换,然后分别地区所在地和有关县人民银行的票据,以电子化方式由抚州市人民银行和地区人民银行会计科进行清算。一九九八年抚州市人民银行撤并到地区人民银行以后,恢复了地区人民银行营业部,票据交换统由地区人民银行营业部以电子化方式办理清算。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志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如实反映全区金融业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本志根据综合古今,详今略古的原则,把记述重点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实书直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采用记、志、述、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图表随文。文体采用语体文、记叙体,力求文风严谨朴实,文字简明通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