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信托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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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95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信托业务
分类号: F830.8
页数: 2
页码: 181—182
摘要: 1982年5月29日,省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地、市人民银行成立信托部,开展信托业务。信托业务主要可办信托存款,吸收各单位暂时闲置的各种资金;信托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适当办理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其它资金融通的信托和代保管有价证券业务。
关键词: 金融史 信托证券 信托业务

内容

1982年5月29日,省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地、市人民银行成立信托部,开展信托业务。信托业务主要可办信托存款,吸收各单位暂时闲置的各种资金;信托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适当办理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其它资金融通的信托和代保管有价证券业务。
  同年6月,根据省人民银行决定,抚州地区人民银行成立信托部,并在部分县(市)人民银行设立信托分部,由各县(市)人民银行信贷股兼办信托业务。
  1984年12月,地、县(市)人民银行的信托业务划归地区工商银行承办,改称抚州地区工商银行信托部,在各县(市)工商银行设立信托代理处;1986年4月改为地区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4月改为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抚州办事处,均在各县(市)工商银行设立代理处。地区中国银行于1984年11月成立信托咨询部,因业务较少,并纳入银行大账核算,于1987年8月撤销;1992年设立中国银行江西省信托咨询公司抚州办事处。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信托投资公司在1988年5月成立抚州办事处,各县(市)农业银行设立代办处。地区建设银行在1988年4月成立信托投资公司。
  在各专业银行相继成立信托投资机构的同时,专业银行之间一度出现业务竞争,直接影响到其所属信托投资公司及代办处的业务行为。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放宽贷款条件,甚至放弃执行信贷规章制度,并大量挤占银行信贷资金,绕规模发放贷款,而事后也未严格信贷管理和及时加以纠正,从而造成一些贷款风险和损失。
  1985年5月,人民银行总行发出通知,对各专业银行办的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同年7月30日,省人民银行通知各信托投资公司暂不办理新的信托贷款和投资业务。地区人民银行根据总、分行《通知》精神,在8月份对全区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各行、公司都组织力量收回一部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信托贷款,同时按照“流动、有效、安全”的原则,办理新的贷款和投资业务。
   附一:1982年至1985年全区信托存贷款情况单位:万元(续上表)
  1986年4月26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布《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金融信托业又开始得到发展。但是,由于对机构审批管理偏松,金融信托业出现盲目发展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稳定金融和货币,1988年第四季度,国务院决定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再次进行全国性的清理整顿。地区各信托投资机构按《规定》清理整顿后,真正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成为企业法人,依照《规定》有序地开展业务。
  1992年8月至1997年3月,中国银行抚州信托咨询办事处受本地政府和企业的委托,进行涉外招商引资征信调查30多项,国内征信调查52项,政策咨询、经济金融及市场调查116项。从而,促成企业招商引资、进出口业务30项,避免重大诈骗事件10余起。1994年4月,受行署领导委托在上海与“英国王才财团”等五家外商企业进行招商引资谈判中,由于信咨人员及时发现对方的虚假资料,使其诈骗阴谋未能得逞。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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