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信托证券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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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958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信托证券业务
分类号: F830.8
页数: 4
页码: 181—184
摘要: 1982年5月29日,省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地、市人民银行成立信托部,开展信托业务。信托业务主要可办信托存款,吸收各单位暂时闲置的各种资金;信托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适当办理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其它资金融通的信托和代保管有价证券业务。
关键词: 金融史 信托证券

内容

第一节信托业务
  1982年5月29日,省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地、市人民银行成立信托部,开展信托业务。信托业务主要可办信托存款,吸收各单位暂时闲置的各种资金;信托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适当办理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其它资金融通的信托和代保管有价证券业务。
  同年6月,根据省人民银行决定,抚州地区人民银行成立信托部,并在部分县(市)人民银行设立信托分部,由各县(市)人民银行信贷股兼办信托业务。
  1984年12月,地、县(市)人民银行的信托业务划归地区工商银行承办,改称抚州地区工商银行信托部,在各县(市)工商银行设立信托代理处;1986年4月改为地区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4月改为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抚州办事处,均在各县(市)工商银行设立代理处。地区中国银行于1984年11月成立信托咨询部,因业务较少,并纳入银行大账核算,于1987年8月撤销;1992年设立中国银行江西省信托咨询公司抚州办事处。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信托投资公司在1988年5月成立抚州办事处,各县(市)农业银行设立代办处。地区建设银行在1988年4月成立信托投资公司。
  在各专业银行相继成立信托投资机构的同时,专业银行之间一度出现业务竞争,直接影响到其所属信托投资公司及代办处的业务行为。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放宽贷款条件,甚至放弃执行信贷规章制度,并大量挤占银行信贷资金,绕规模发放贷款,而事后也未严格信贷管理和及时加以纠正,从而造成一些贷款风险和损失。
  1985年5月,人民银行总行发出通知,对各专业银行办的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同年7月30日,省人民银行通知各信托投资公司暂不办理新的信托贷款和投资业务。地区人民银行根据总、分行《通知》精神,在8月份对全区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各行、公司都组织力量收回一部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信托贷款,同时按照“流动、有效、安全”的原则,办理新的贷款和投资业务。
   附一:1982年至1985年全区信托存贷款情况单位:万元(续上表)
  1986年4月26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布《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金融信托业又开始得到发展。但是,由于对机构审批管理偏松,金融信托业出现盲目发展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稳定金融和货币,1988年第四季度,国务院决定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再次进行全国性的清理整顿。地区各信托投资机构按《规定》清理整顿后,真正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成为企业法人,依照《规定》有序地开展业务。
  1992年8月至1997年3月,中国银行抚州信托咨询办事处受本地政府和企业的委托,进行涉外招商引资征信调查30多项,国内征信调查52项,政策咨询、经济金融及市场调查116项。从而,促成企业招商引资、进出口业务30项,避免重大诈骗事件10余起。1994年4月,受行署领导委托在上海与“英国王才财团”等五家外商企业进行招商引资谈判中,由于信咨人员及时发现对方的虚假资料,使其诈骗阴谋未能得逞。
   第二节证券业务
  债券、股票是各行各业筹集资金的有效、经济、广泛的现代融资方式,也是投资者获得利润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我国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于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1985年允许进入流通转让买卖。1983年发行企业债券,开始是以集资方式出现。1985年各专业银行首次发行金融债券。1987年国务院颁发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后,发行转让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1988年5月,经批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三家信托投资公司正式办理证券交易业务。从此,抚州地区各行信托投资公司按照规定任务,代理发行、承销各自总行的金融债券、国库券、国家和地方的各种建设债券。除此以外,工商银行抚州信托投资办事处于1986年至1987年,先后代理抚州棉纺织厂、地区烟草公司、地区中心血站、富奇汽车厂、抚州丙纶厂、东乡糖厂等发行企业债券共计4050万元。地区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于1988年至1990年三次代理抚州造纸厂发行企业债券1594万元。农业银行抚州信托投资办事处于1991年至1995年为省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分公司、共青羽绒厂鸭鸭工程、抚州造纸厂、金溪亚星抗生素厂代理发行股票及企业债券1530万元;还为临川陶瓷厂代理发行企业债券1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使其生产能力提高一倍,产品一等品率提高24%。中国银行抚州信托咨询办事处于1992年至1996年三次代理抚州棉纺织厂、抚州丙纶厂、赣东冷冻厂(东乡),采取以新还旧、滚动发行企业债券累计为4000万元、3000万元和2360万元。
  1996年上半年,为适应国家对金融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通知,地区人民银行对全区信托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了全面稽核检查。至年末,按照人民银行总行与各商业银行总行联合通知要求,抚州地区各级信托投资机构即予撤销,其业务与其所隶属银行并账经营。各信托投资机构的信托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与运用全额纳入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计划;用于固定资产的贷款、租赁等,必须在批准的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内发放;业务的收益,由商业银行统一核算。
   附二:历年全区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业务情况单位:万元第三节股票业务
  1984年,我国开始股份制企业试点,同年在上海、深圳进行了股票发行和上市试点,继而筹建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19日正式开始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7月正式营业。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指出:“证券和股市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准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讲话》极大地鼓舞了抚州地区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信心。经地区人民银行申报,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2月在其抚州办事处增设证券业务部。1996年底转让给国泰君安(深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改称为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抚州证券(营业)部。江西省证券公司于1994年4月18日在抚州设立证券部,先后在抚州市城区设有两个营业部,又于2000年9月增设南城服务部和东乡服务部。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98年6月在抚州设立证券(营业)部。
  各驻抚证券(营业)部专门经营沪、深两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代理买卖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买入、卖出股票,通过计算机联网迅速进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待成交后,办理买入(卖出)交割手续,即行清算应付(收)金额。应付(收)金额=价金+手续费+代收税金,其中:价金=成交股价×成交股数,手续费=价金×3.5‰,代收税金=价金×3‰。
  江西省证券公司抚州证券部、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原工商银行省信托投资公司)抚州证券部、江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抚州证券部1994年至2000年代理买卖股票成交量如下: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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