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市信用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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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9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城市信用合作
分类号: F832.35
页数: 4
页码: 170—180
摘要: 1966年3月,省人民银行在《关于一九六六年银行工作若干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要求各专区和直属市应选择一个县(市)或区(街道)试办城市信用合作社。同年8月,抚州专区人民银行根据《通知》精神,选择抚州市荆公路街道组建“荆公路城市信用合作社”,试办城市信用合作业务。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极左势力的影响,不少参股居民被下放农村,存贷业务开展有限,经营管理也缺乏经验,城市信用合作业务难以试办下去,经准于1969年3月撤销该机构,原经营业务未了部分归并到抚州市人民银行荆公路储蓄所。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下,1987年4月,全区第一家临川县振兴城市信用合作社建成。1988年5月,地区组建了银鹰城市信用社,抚州市组建了复兴城市信用社,此后相继组建的有东乡、南城、金溪、崇仁、乐安、宜黄、南丰、广昌,黎川、资溪等县的城市信用社。1993年,地区又组建了抚州地区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其主要任务是为全区城市信用社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兼营城市信用合作业务。
关键词: 金融史 信用合作 城市信用

内容

1966年3月,省人民银行在《关于一九六六年银行工作若干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要求各专区和直属市应选择一个县(市)或区(街道)试办城市信用合作社。同年8月,抚州专区人民银行根据《通知》精神,选择抚州市荆公路街道组建“荆公路城市信用合作社”,试办城市信用合作业务。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极左势力的影响,不少参股居民被下放农村,存贷业务开展有限,经营管理也缺乏经验,城市信用合作业务难以试办下去,经准于1969年3月撤销该机构,原经营业务未了部分归并到抚州市人民银行荆公路储蓄所。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下,1987年4月,全区第一家临川县振兴城市信用合作社建成。1988年5月,地区组建了银鹰城市信用社,抚州市组建了复兴城市信用社,此后相继组建的有东乡、南城、金溪、崇仁、乐安、宜黄、南丰、广昌,黎川、资溪等县的城市信用社。1993年,地区又组建了抚州地区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其主要任务是为全区城市信用社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兼营城市信用合作业务。
  1988年8月,人民银行总行在颁布《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指出,城市信用社一律由人民银行领导和管理。据此,地区人民银行对全区各城市信用社按照《管理规定》进行了多次清理整顿;同时,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结合贯彻省人民银行先后制订印发的《江西省城市信用合作社会计制度》、《江西省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试行办法》等文件,帮助各社逐步完善“信贷管理”、“会计出纳”、“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1998年6月,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精神的要求,全区城市信用社与人民银行脱钩。2000年12月21日,经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批复,各县城市信用社划归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至此,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只管理本身营业部及抚州市城区的银鹰、振兴、复兴三个城市信用社。
  全区城市信用社按照《管理规定》的业务范围,积极开展业务,采取了“存贷挂钩,以贷促存”、“方便结算,稳定存款”等灵活做法。
  一、存款。抚州地区各城市信用社开办的存款种类有:(一)企业存款,包括个体私营、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承包租赁企业在生产流通中存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二)储蓄存款,是城镇居民包括个体经营者存入生活备用金和非周转的节余款项。
  随改革开放的深化,个体私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作为主要面向“两小经济”服务的城市信用社较好地开拓了这个领域的存款,壮大自身的信贷资金来源。针对“两小经济”户资金具有户多面广、金额小笔数多、间歇短、波动性大的特点,经多年来的摸索,组织存款的主要措施有:
  (一)改善服务态度,增设营业网点。一是对“两小经济”户要求开设的账户,给予迅速办理;二是做到哪里有集贸市场就在哪里设立服务网点,至2000年末,在抚州市城区设有城市信用社网点28个;三是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周到地接待客户、认真办理业务。
  (二)增设夜市储蓄,延长营业时间。城市信用社在推行优质文明服务的同时,为了满足全体工商户的需求,还不断延长营业时间,在全市率先推出夜市储蓄服务。振兴城市信用社的大业、金达等营业部的营业时间延至晚上10点,亚太营业部还坚持24小时营业制。
  (三)实行电话预约,专程上门服务。凡大额存款户或特殊客户如存取较大数额的款项时,只要拨打电话联系,城市信用社即刻配备专车专人上门为其办理,使存取款业务更安全、方便、快捷。
  二、贷款。抚州地区各城市信用社的贷款对象,首先是城镇个体私营企业户;其次是城镇集体工商企业和实行承包租赁的小型国营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一)经济担保贷款,即借款人以第三方的信誉或财产作为还款保证而发放贷款的方式;(二)抵(质)押贷款,即借款人以一定的物资作抵押品,或以一定的有价凭证作质押品,向城市信用社取得贷款的方式。
  本区各城市信用社在办理各项贷款中,均能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贷款通则》。为了有效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用足、用活、用好信贷资金,重点支持辖内优良项目、优秀企业的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1988年,城市信用社在抚州五皇殿集贸市场设立了两个营业部,肩负起市场内经营所需的存贷款和结算等金融业务,至2000年末,城市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100,000万元左右,支持个体商业户达1000多户扩大商品经营,使该市场成为本市非公有制商业龙头市场、个体工商示范基地、临川区非公有制经济纳税大户。1999年至2000年,城市信用社为大力支持昌顺集团公司发展生产,扩大产品销路,累计投放贷款1500万元、参股50万元,同时派出专业会计人员帮助建章建制、规范经营管理,使其拥有6个子公司,数十个二级子公司、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基地,营销网点遍布20余个省、市、区,形成“市场——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新路,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发展。2000年10月,该集团公司被农业部、国家计委、经贸部、财政部等八部委共同审定命名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城市信用社为了培育优质客户,长期以来坚持“存贷挂钩,以贷促存”的做法,即在每户贷款前三个月(90天)平均存款余额以内的贷款,按优惠档次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超过平均余额一至二倍的贷款,按中档次利率计息;对信誉好、底子厚的借款户,可给予存款平均余额的三倍的贷款,但要按较高档次利率计息。同时为了减少和防止信贷风险,密切信用社与企业关系,城市信用社还推行信贷员派驻制和贷款全程跟踪服务,使信贷员能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监督资金使用,并为企业出谋划策,不断改善经营管理。
  在贷款发放方式上,城市信用社以小额质押贷款见长。对持存单等有价证券来质押贷款的,均能随到随办,手续简便,尤其是持本社存单质押的,还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对不良贷款的盘活,采取灵活策略,只要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项目或产品,均采取“放水养鱼”的盘贷办法,救活了一批又一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为了适应金融企业资产经营多元化的要求,改变城市信用社的资产业务主要是贷款,资产结构过于单一的现状,经人民银行安排和批准,从1989年开始,除办理小量代售代兑国库券等经营性证券业务外,还逐步增加了投资性证券业务,主要是购买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中心社于2000年7月首期投入资金500万元,与中国科学院生物研究所合作创办北京前方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扩大投资领域和增加经济效益。
  三、结算。为畅通汇路,方便结算,解决城市信用社的异地通汇问题,一是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或个别提交各国有商业银行转汇;二是依照“两小经济”户进货渠道,寻找异地代理行、社,与其签订通汇协议。1994年,银鹰、复兴城市信用社均与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城市信用社、浙江省绍兴市柯桥镇交通银行、广东省普宁县城市信用社分别签订通汇协议;银鹰城市信用社还与渐江省义乌市城市信用社、河南省许昌市城市信用社签订通汇协议,以解决通汇问题;三是经人民银行批准加入人民银行电子联行清算系统,彻底解决了城市信用社结算通汇瓶颈问题,使城市信用社的清算资金划拨与国有商业银行一样方便、快捷,进一步提高了城市信用社的业务竞争能力。
  历年全区城市信用社各项存款、各项贷款(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列表于后:附四:历年全区城市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单位:万元
   附五:历年全区城市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单位:万元
   注:“其它贷款”包括逾期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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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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