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抚州金融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30001955 |
| 颗粒名称: | 第十二章 信用合作业务 |
| 分类号: | F276.2 |
| 页数: | 11 |
| 页码: | 170—180 |
| 摘要: | 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开始,抚州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县的乡镇曾经创建过农村信用合作社。解放初期,全区各县(市)的乡镇普遍组建过农村信用合作社。60年代中期,抚州市试办过城市信用合作社,至80年代后期,各县、市都建立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城市、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是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法人企业,分别为城市、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个体私营工商户及城乡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 关键词: | 金融史 信用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