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侨汇及其它非贸易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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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9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侨汇及其它非贸易结算
分类号: F830.73
页数: 2
页码: 150—151
摘要: 侨汇是指侨居海外的同胞、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和港、澳、台同胞以汇款方式汇回国内赡养亲属、馈赠、建筑等款项,是非贸易的主要来源。侨汇业务的发展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从50年代开始,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禁运,东南亚一些国家对华侨汇款严加限制,因而解放初期一段较长的时间内侨汇不多。
关键词: 金融史 外汇业务 侨汇

内容

侨汇是指侨居海外的同胞、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和港、澳、台同胞以汇款方式汇回国内赡养亲属、馈赠、建筑等款项,是非贸易的主要来源。
  侨汇业务的发展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从50年代开始,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禁运,东南亚一些国家对华侨汇款严加限制,因而解放初期一段较长的时间内侨汇不多。1960-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国内物资紧张,物价上涨,侨胞以物代汇增加,汇入款项减少。为了鼓励华侨汇款,从1960年起,实行侨汇物资供应办法,凡汇入侨汇每折合人民币100元,可供应粮食12市斤,油、肉各2市斤,布10尺。1963年又增加物资供应指标,并对侨汇转存人民币储蓄给予利率优惠,开办华侨人民币储蓄,利率比一般人民币存款略高10-20%。1966-1976年十年文革时期,侨汇政策受到干扰,物资优惠供应办法停止实行,个别地方对有侨汇收入的居民还要加以抵制,致使部分侨眷不敢接收海外汇款,写信通知对方不要汇款回国。1978年4月,恢复物资供应优惠办法,并对汇入时指定用建房的侨汇,按折合人民币的10%供应木材、水泥、钢材等计划物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侨务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恢复侨汇物资供应和侨汇留成的决定进一步实行,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侨胞的爱国热情和支持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侨汇呈逐年上升趋势。
  1987年,随着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人员增多,台湾汇入汇款逐年增加。1990年以来,海外留学人员私人外汇票据托收业务逐渐增多。但由于开办了外汇存款,一部分侨汇转入外币存款,统计时不计入侨汇收入,以致形成侨汇收入减少,外币存款增加的现象,实际上居民的外汇收入包含侨汇还是逐年在增加。抚州中国银行成立前,侨汇由人民银行办理。中行成立后,此项业务移交中行办理,并成了中行的一项主要业务,为了汇路畅通,抚州地区中国银行于1987年与香港集友银行建立了电讯密押关系,专门办理台湾转汇业务,平均每年大至有200笔业务,金额25-30万美金。1990年,地区中国银行先后又开通了香港华侨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两条快捷代收侨汇的线路,每年业务量300余笔,金额50万美元左右。
  1994年,随着国家外汇体制改革、汇率并轨,再加上商品逐渐丰富,各种物资价格并轨,于是停止发行侨汇物资供应券,侨汇收入在统计上也不再单列项目。
  其它行的侨汇历年来也有一些,中行成立前由人民银行转汇。中行成立后,大多由中行转汇,由系统内汇来的有一些,但难以作精确统计。
  1993年以后,海外汇款等非贸易结算主要是汇入汇款、托收、买入单据等三项,地区中国银行办得比较多,地区农业银行从1994年起也有少量汇入汇款,具体情况见下表:
   附二:抚州地区银行1993年-2000年非贸易业务情况表
   单位:万美元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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