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建设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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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927
颗粒名称: 一、基本建设贷款
分类号: F832.41
页数: 1
页码: 103
摘要: 1978年以前,限于财政管理体制,银行仅按规定发放一些中短期“大修理贷款”。1979年以后,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在推行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的同时,突破传统格局,拓宽贷款领域,逐步增加基本建设贷款。
关键词: 金融史 贷款 基本建设

内容

1978年以前,限于财政管理体制,银行仅按规定发放一些中短期“大修理贷款”。1979年以后,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在推行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的同时,突破传统格局,拓宽贷款领域,逐步增加基本建设贷款。
  1980年4月,人民银行总行在《关于一九八0年工商信贷工作要求》中指出:首先要抓紧对轻纺工业中短期专项贷款的审查、落实工作,做到审查一笔,贷款一笔;其次要继续办好国营工商企业中短期设备贷款、城镇集体设备贷款、黄金设备贷款、县办小型水电设备贷款。同年10月,抚州地区建设银行首先对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发放小型基本建设贷款18万元,实现了零的突破。
  1983年,地区中国银行开始发放“外贸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贷款”、广昌杨溪水电站基本建设贷款。1984年以后,全区建设银行先后对煤炭、化肥、制糖等工业企业发放小型节能基建贷款。
  1988年,国家批准年产3.4万吨牛皮箱板纸的大型建设项目抚州造纸厂正式开工。从此,地区建设银行发放的基本建设贷款逐年大幅增长。至1993年底,全区各行基建贷款余额达15018万元,其中,建设银行投向抚州造纸厂的贷款为11400万元,占75.9%。
  1991年至1993年,地区工商银行基本建设贷款重点放在支持大中型企业及邮电、公路、供水、供电等基础产业。从1994年开始,地区建设银行发放的基本建设贷款不仅总量逐年扩大,而且贷款投向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投向邮电、供电、公路等基础行业。
  1995年9月,建设银行总行发布统一的《固定资产贷款办法》。明确固定资产贷款应遵循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按照审贷分离和资金使用的“三性”原则自主发放。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行要求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要求借款人按有关规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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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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